萝北县凤翔大街西段改造工程

审批
黑龙江-鹤岗-萝北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0日
项目详情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略)

项目名称 萝北县(略)
建设地点 黑龙江省鹤岗市萝北县凤翔大街 占地面积
(平方米)
37632.11
建设单位 萝北县城镇建设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王刚
联系人 刘仁富 联系电话 130****0848
项目投资(万元) 2323 环保投资(万元) 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0-11-20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略) 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天桥、人行地道)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略)平方米。 2.绿化工程:行道树500棵。 3.更换路灯工程:路灯更换108盏。 4.人行道改建:两侧宽各3米,面积10500平方米。 5.污水管线全长1780米,其中:DN400管径280米,DN500管径500米,DN600管径500米,DN800管径500米。 6.雨水管线全长2455米,其中:DN300管径675米(水撼砂处理),DN500管径280米,DN600管径500米,DN800管径500米,DN(略)水撼砂处理)。 7.给水管线共1810米,其中:自来水管线DN300全线,新设井4座(每座井内设阀门、法兰盘等管件)水撼砂回填。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噪声 有环保措施:
合理规划施工时间。在制定施工计划时,会充分考虑(略),避免在敏感时段进行噪声产生较大的工作。尽量选择在(略),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干扰,严格控制人为噪声。进入施工现场不得高声喊叫、无故甩打模板、乱吹哨,限制高音喇叭的使用,最大限(略)。在人口稠密区进行强噪声作业时,须严格控制作业时间,一般晚10点到次日早6点之间停止强噪声作业,确系特殊情况必须昼夜施工时,尽量采取(略),并会同建设单位找当地居委会、村委会协调,出安民告示,求得群众谅解。
承诺:萝北县城镇建设服务中心 王刚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萝北县城镇建设服务中心, 王刚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