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应急减排清单更新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5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应急减排清单更新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科创大道9号A6栋5层

成交金额:45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45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5.7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应急减排清单更新服务。

服务范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应急减排清单更新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根据国家、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及**市有关要求,结合采购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承诺执行。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并接到采购人开展工作通知起至2024年9月30日。

服务标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遵守采购人各项管理规定。

五、评审专家名单:杨婉菊(组长)、熊国连、陈亚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约定收取,收费金额:54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本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市****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胜利东路1166号

联系方式:0552-****0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路1000号

联系方式:0552-****6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亮(采购人代表)、沈庆吉、吴云秀(项目负责人)

电 话:0552-****051、0552-****638

十、附件

1.评审结果一览表

2.分项报价表
附件(2)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15
中标通知
蚌埠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应急减排清单更新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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