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市妇幼保健院医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三次)公开招标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7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医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三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原采购文件中报价下浮率范围修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5-20 11:30:00,更正为:2024-06-03 11: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5-20 11:30:00,更正为:2024-06-03 11:30:00。

1.原采购公告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0日11:30,更正为:“2024年06月03日11:30”

2.原采购文件中报价下浮率范围“72%-100%”现更正为“51%-100%”

3.其他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计划备案编号:510********200001811[2023]00388。

2、监督部门:****财政局;监督电话:028-****4330;地址:**市**坝街道人民路12号。

3、采购编码及品目: C****0000 餐饮服务。

4、采购预算:人民币****000.00元,最高限价:投标人所报的下浮率,不得使“1-下浮率”超过49%或为负数,且采购预算ד1-下浮率”不得超过****000元。

5、本项目采用统一下浮率报价,投标人所报下浮率超出最高限价视为无效响应。

6、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7、付款方式:合同期限内,每月实际结算价格=每月实际消费总金额×(1-下浮率),按月考核后,根据当月消费总金额结合下浮率并结合考核结果进行结算,最终总结算金额不得超出105.5万元,超出105.5万元采购合同自动终止,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

8、资格条件(适用于本项目):(一)单位(自然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二)单位(自然人)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未处于被****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雄州大道868号

联系方式:028-****25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高新区梓州大道6900****中心4楼430号

联系方式:028-****9267、****02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28-****9267、****0219

****

2024年0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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