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融媒体中心旧电视铁塔拆除项目(第二次)(AHSYZTB-2021-151B)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1年0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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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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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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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电视铁塔拆除项目(第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2021-07-27

****旧电视铁塔拆除项目(第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旧电视铁塔拆除项目(第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高良涧街道益寿中路66-1号

成交金额:98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旧电视铁塔拆除项目

服务内容

****旧电视铁塔拆除

服务范围

响应谈判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拆除完毕。如遇天气等不可抗因素,经采购人确认后可以顺延

服务标准

响应谈判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章华平(组长)、费盛龙、李庆玉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东路2899****科技园6楼),联系电话:0555-****519。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历阳镇和州路115号

项目联系人:袁主任

电话:0555-****2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东路2899****科技园6楼)

联系方式:0555-****519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时友琴、兰明磊

电话: 0555-****519、****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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