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1-07-30
****受****委托,对****2021年拓展业务支撑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比选。中选候选人结果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1年拓展业务支撑服务项目
三、唱价时间:2021年7月30日09时00分(**时间)
四、唱价地点:**省**市**区信安大道祥福路1号**一展大厦3楼会议室。
五、中选候选人:
评审情况:****委员会共3人组成,于2021年7月30日完成评审工作。经评审,****综合得分排名第一,****一中选候选人;**市先威人力****公司综合得分排名第二,推荐为第二中选候选人。
1、第一中选候选人:****】(信用代码:914********655174D)
(1)不含税总价报价:144226.00元。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一年。
(3)服务质量承诺: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及比选文件的要求。
(4)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5)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2、第二中选候选人:**市先威人力****公司】(信用代码:914********337395E)
(1)不含税总价报价:146200.00元。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一年。
(3)服务质量承诺: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及比选文件的要求。
(4)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5)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六、评审情况:
本比选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委员会根据比选文件中载明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完成了本次评审工作。
七、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比德电子采购平台发布。
八、中选候选人公示期为:2021年7月30日至2021年8月2日。
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各参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内以实名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内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材料现场递交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递交或未按照要求递交的异议材料不予受理。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供应商或与比选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三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示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十、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天**路906号高科大厦A座605室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158****4101
电子邮件:****@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