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8省道延伸段(榔桥至茂林段)公路建设工程(K9+450-K20+082)第三方检测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六村堡丰产路57号
中标金额:208省道延伸段(榔桥至茂林段)公路建设工程(K9+450-K20+082)施工结算价的0.96%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208省道延伸段(榔桥至茂林段)公路建设工程(K9+450-K20+082)第三方检测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附件 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服务时间:详见附件 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施建林、袁伟平、鲍忠玉、张德华、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收费按招标代理合同约定计费,金额为22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银行大楼10楼、****宾馆6楼,联系电话:0563-****082、150****2732。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人民政府****委员会(地址:******财政局大楼,联系电话:0563-****271)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银行大楼10楼
电话:0563-****0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
地址:****宾馆6楼
电话:150****27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郎先生、胡易恒
电话:0563-****082、150****2732
十、附件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pdf
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成交标的.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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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