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1-12-08】
**县**部区域控规(修编)及原新区北部部分地块规划调整项目
中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县**部区域控规(修编)及原新区北部部分地块规划调整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1月16日
5、评审日期:2021年12月08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内容:**县**部区域控规(修编)及原新区北部部分地块规划调整,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规范的规定;
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起60日历天;
5、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中标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投标人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元) |
| 1 |
**县**部区域控规(修编)及原新区北部部分地块规划调整,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
****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市**区国泰路127****科技园2号楼339室 |
****000.00 |
四 、评审专家名单:卢良方、谢瑜、姜晟(组长)、黄波、闵志享(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按原国家计委颁布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及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收取,本项目所涉及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用由项目中标人支付。
六、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县)》、《****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大道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方式:136****12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开发区航海路与第****广场3号楼2单元305室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方式:0371-****22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樊先生
电 话:183****7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