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中学建设项目已由****委员会、海****改革局以东发改社会【2021】285号、乐发改【2021】20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区碾伯镇
(2)规模:****中学总体规划,学校总建设规模为25263.92㎡,分一期、二期实施。项目一期工程建设内容为1#综合教学楼,建筑面积为4460.00平方米,其中:教学用房4460.00平方米。二期建设内容包括2#、3#综合教学楼、1****活动室、1栋食堂、1栋多功能厅、1栋锅炉房、1栋大门。拟建总建筑面积20803.92㎡,其中综合教学楼建筑面积为13100.15㎡,体育活动室26000㎡,多功能厅及设备机房2278.82㎡ ,食堂2594.86㎡ ,锅炉房165.23㎡,体育活动场地及辅助设施和公用工程,公用工程包括室外给排水、电力线路、供暖设施等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中学建设项目
合同估算价:244.0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设计单位;
设计服务期:10.0天
招标范围:****中学总体规划,学校总建设规模为25263.92㎡,分一期、二期实施。项目一期工程建设内容为1#综合教学楼,建筑面积为4460.00平方米,其中:教学用房4460.00平方米。二期建设内容包括2#、3#综合教学楼、1****活动室、1栋食堂、1栋多功能厅、1栋锅炉房、1栋大门。拟建总建筑面积20803.92㎡,其中综合教学楼建筑面积为13100.15㎡,体育活动室26000㎡,多功能厅及设备机房2278.82㎡ ,食堂2594.86㎡ ,锅炉房165.23㎡,体育活动场地及辅助设施和公用工程,公用工程包括室外给排水、电力线路、供暖设施等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资格,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本次招标要求投****设计行业资质乙级或建筑工程设计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在人 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省电子招标招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省公共**交易网》(www.****.cn/)办事指南栏的《**省公共**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电子标服务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1年12月15日0:00时至2021年12月19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等。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标书代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1月04日13时00分,地点****交易中心.开标室一(**区)。。 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
《**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n)。
8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
接收异议联系人:吴主任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2-****199
9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 址: |
地 址:**市海湖新区**联A栋1091C |
| 邮 编: |
邮 编: |
| 联系人:吴主任 |
联系人:宋女士 |
| 电 话:0972-****199 |
电 话:0971-****139 |
| 传 真: |
传 真: |
2021年12月14日
附件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