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 ||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分局 | 公开日期: | 2021-12-21 | ||
| 标题: | ****楚烽磷矿年产50万吨光电选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2021-12-21 | 终止时间: | 2022-01-04 | 来源: | ****环境局**分局 |
****楚烽磷矿年产50万吨光电选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目前环评单位已编制完成《****楚烽磷矿年产50万吨光电选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进一步做好编制工作,现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附件1;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通过邮寄或现场查阅纸质报告。
建设单位:****
联系地址:**省**市保**马桥镇横溪村(楚烽磷矿)
联系人:杨矿长
联系电话:139****8661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评价范围如下:
(1)大气环境:****中心,边长5km的矩形范围。
(2)水环境:大横溪河,光电选矿工程厂区上游500m至下游1000m河段。
(3)声环境:项目厂界外200米范围。
(4)地下水环境:楚烽磷**所处的水文地质单元。
(5)土壤环境:项目厂区占地范围及周边0.05km范围。
(6)环境风险:项目厂区。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2。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①对本建设项目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可以通过面谈、信函或电话等方式(具体联系方式见第一条),向建设单位反映关于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