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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浙政发〔2021〕5号)的规定,现将****、交警中队营房**工程(围墙工程)(详见-附件)向社会公众进行公示。
各潜在投标人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22年1月10日17:00前将书面材料(注明联系电话、联系人等)签字盖章后送至(或邮件)****。
招标代理名称:****
招标代理地址:**市**街道**路一号3楼310室
联系人:范子云
联系电话:0576-****8857
招标代理邮箱:****@qq.com
邮编:31750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