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港生态环境分局2022年1月12日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山东-东营-河口区
发布时间: 2022年01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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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开发区****环境局窗口(**区港城路)

联系电话:0546-****615

电子邮箱:****@126.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输油泵站项目

****开发区港东六路西、**一**

****

******公司

****经济开发区港东六路以西,**一路以北,****现有土地,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原油首站一座,包括4台输油泵(其中给油泵2台、主输泵2台)及配套工程、5m3埋地式污油罐一台。项目建成后可将近海游轮运来的原油由**港输至中海****公司。项目总投资975.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万元。占比0.3%

(一)废气污染防治。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照《**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48号公布,根据2018年1月24****政府令第311号修订)有关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和管理工作,落实好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正常工况下无废气产生。

(二)废水污染防治。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厂内现有设施有效处置。本项目运营期正常工况下无废水产生。

(三)固废污染防治。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管材边角料等,运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和非正常工况检修、泄压时排放的污油。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建筑垃圾运送至指定场所消纳;管材边角料外售;非正常工况检修、泄压时排放的污油用提升泵定期将油品回注到原油储罐中。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和贮存过程中必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其修改单标准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要求。

(四)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施工时间,确保厂界噪声必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项目运营期正常工况下无噪声产生。

(五)环境风险防控。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加强环境监管,建立跟踪监测制度。

(六)其它要求。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识牌,并在公司设立规范的环境保护宣传栏。对生产线与治污设施安装比对智能监控电表,并与我局联网。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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