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答疑澄清,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评分细则中关于诚信分得分描述不准确(100<投标人诚信专项总分分值≤120分的得1分;120<投标人诚信专项总分分值≤140分的得3分;投标人诚信专项总分分值140分及以上的得5分),修正为: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施工单位)的诚信专项总分分值100分以下的不得分;100≤投标人诚信专项总分分值<120分的得1分;120≤投标人诚信专项总分分值<140分的得3分;投标人诚信专项总分分值140分及以上的得5分。(信用等级及分值以投标递交截止时登陆-“**建设网-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及信用信息公开专栏”中公布的企业信用等级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诚信专项总分分值为准,并在开标现场公布。) 标书代写
二、本项目资格条件中增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1.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在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14.3.2、14.6.1条款中关于质保金3%修改为1.5%。详见答疑时发布的招标文件。
四、本项目招标文件以本次答疑发放的为准,请各投标人按时下载并严格按照此次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标书代写
本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答疑文件为准。 171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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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地 址:**市**区献福路 20 号
联系人:张海涛
联系电话:0717-****10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南路 35 ****广场 A 座写字楼 5 楼
联系人:徐晓玲
联系电话:0717-****566-8042
时 间:2022 年 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