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生态环境局清徐分局拟对山西美锦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钢回收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山西-太原-清徐县
发布时间: 2022年02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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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拟对****废钢回收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2-02-23

****环境局**分局拟对****废钢回收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项目名称:废钢回收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县西高白村中高白村307国道南1号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51-****762

公示时间:2022年2月23日 2022年3月1日

一、项目位于**县西高白村中高白村307国道南1号 ,****开发区范围内,利用原******公司60万吨/年选煤技术改造工程厂址内的办公楼、厂房、场地及附属设施,在利用、升级、改造原有废钢加工设备的基础上,在不增加粗钢产能的前提下,完善美锦钢铁废钢加工工序链条,属于美锦钢铁的配套项目,建设规模:一期年加工处理废钢85万吨,二期年加工处理废钢115万吨,建设规模共计200万吨/年。建设内容主要为:废钢分拣车间、打包机车间、**剪车间、破碎车间、储运工程等,食堂、公共浴室等生活福利设施全部依托钢厂现有。总投资15000万元,环保投资226万元,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本项目予以备案,项目代码: ****,在严格落实《报告表》规定的各项环保对策及本批复要求的前提下,同意施工建设。

二、在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严格按照《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 2007)和并环发[2010]18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工地环境保护管理的通知》等环境保护要求,切实加强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确保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达到规定的 6个100% ,即: 1、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2、物料堆放100%覆盖;3、出入车辆100%冲洗;4、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5、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6、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土方作业采取湿法作业、水雾降尘,施工场地要设置围挡,定时洒水,生活垃圾及时清运,遇有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停止作业,同时在作业处覆以防尘网,切实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影响。

2、项目一期剪切、打包等生产设施位于车间内,剪切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比重较大,加强车间通风换气,无组织排放;厂区内及连接线路面进行硬化、定期派专人进行路面清扫、洒水;同时运输车辆在厂内、连接线应减速慢行,以减少道路运输过程产生的扬尘。二期新增的切割废气,配套设置集气设施及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1根排气筒排放;新增的破碎线废气,配套设置集气设施及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1根排气筒排放。剪切、切割、破碎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标准限值。

2、生活污水利用******公司洗煤厂原有排水系统,厂内日常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全部排入****公司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初期雨水利用******公司洗煤厂原初期雨水经收集池,经沉淀后,优先用于厂内道路洒水及绿化,无法利用的部分利用罐车送美锦钢铁厂道路洒水、绿化或者冲渣使用,不外排。

3、通过对剪切机、打包机、抓钢机、破碎线等设备、采取室内安装、采取基础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除尘灰、分拣出的夹杂物/车间内沉降的无组织颗粒等暂存区分类存放,定期外售。废矿物油、含油废棉纱(抹布)、废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30m2),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中贮存要求,设立警示标识,地面采取硬化、防渗处理,四周设围堰,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同时按危废管理规定建立转运记录等相关管理台账;厂区内设置封闭式生活垃圾箱,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三、我局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粉尘2.64t/a,烟尘0.216t/a,运营后加强环保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污染物排放量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同时大力实施节能降碳,物耗、能耗、水耗等须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四、你单位投入生产前须按规定申领《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建设过程及投入使用后,产生和向环境排放污染物应依法缴纳环境税。****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涉及的特殊敏感区和重要敏感区,在采取环评规定的污染防治措施和专家意见后,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污染可控,选址可行,该项目建设从环保角度可行。

五、本项目在环保申请过程中如有瞒报、假报情形,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六、《报告表》和本批复规定的各项环境保护事项必须认真执行,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大队负责该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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