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2-23
****环境局**分局拟对****废钢回收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项目名称:废钢回收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县西高白村中高白村307国道南1号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51-****762
公示时间:2022年2月23日 2022年3月1日
一、项目位于**县西高白村中高白村307国道南1号 ,****开发区范围内,利用原******公司60万吨/年选煤技术改造工程厂址内的办公楼、厂房、场地及附属设施,在利用、升级、改造原有废钢加工设备的基础上,在不增加粗钢产能的前提下,完善美锦钢铁废钢加工工序链条,属于美锦钢铁的配套项目,建设规模:一期年加工处理废钢85万吨,二期年加工处理废钢115万吨,建设规模共计200万吨/年。建设内容主要为:废钢分拣车间、打包机车间、**剪车间、破碎车间、储运工程等,食堂、公共浴室等生活福利设施全部依托钢厂现有。总投资15000万元,环保投资226万元,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本项目予以备案,项目代码: ****,在严格落实《报告表》规定的各项环保对策及本批复要求的前提下,同意施工建设。
二、在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严格按照《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 2007)和并环发[2010]18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工地环境保护管理的通知》等环境保护要求,切实加强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确保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达到规定的 6个100% ,即: 1、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2、物料堆放100%覆盖;3、出入车辆100%冲洗;4、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5、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6、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土方作业采取湿法作业、水雾降尘,施工场地要设置围挡,定时洒水,生活垃圾及时清运,遇有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停止作业,同时在作业处覆以防尘网,切实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影响。
2、项目一期剪切、打包等生产设施位于车间内,剪切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比重较大,加强车间通风换气,无组织排放;厂区内及连接线路面进行硬化、定期派专人进行路面清扫、洒水;同时运输车辆在厂内、连接线应减速慢行,以减少道路运输过程产生的扬尘。二期新增的切割废气,配套设置集气设施及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1根排气筒排放;新增的破碎线废气,配套设置集气设施及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1根排气筒排放。剪切、切割、破碎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标准限值。
2、生活污水利用******公司洗煤厂原有排水系统,厂内日常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全部排入****公司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初期雨水利用******公司洗煤厂原初期雨水经收集池,经沉淀后,优先用于厂内道路洒水及绿化,无法利用的部分利用罐车送美锦钢铁厂道路洒水、绿化或者冲渣使用,不外排。
3、通过对剪切机、打包机、抓钢机、破碎线等设备、采取室内安装、采取基础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除尘灰、分拣出的夹杂物/车间内沉降的无组织颗粒等暂存区分类存放,定期外售。废矿物油、含油废棉纱(抹布)、废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30m2),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中贮存要求,设立警示标识,地面采取硬化、防渗处理,四周设围堰,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同时按危废管理规定建立转运记录等相关管理台账;厂区内设置封闭式生活垃圾箱,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三、我局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粉尘2.64t/a,烟尘0.216t/a,运营后加强环保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污染物排放量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同时大力实施节能降碳,物耗、能耗、水耗等须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四、你单位投入生产前须按规定申领《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建设过程及投入使用后,产生和向环境排放污染物应依法缴纳环境税。****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涉及的特殊敏感区和重要敏感区,在采取环评规定的污染防治措施和专家意见后,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污染可控,选址可行,该项目建设从环保角度可行。
五、本项目在环保申请过程中如有瞒报、假报情形,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六、《报告表》和本批复规定的各项环境保护事项必须认真执行,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大队负责该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