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概述
****原名**祥****公司,位于****社区。企业现有工程,**祥****公司建设项目于2019年12月13日,****保护局以浏环复〔2019〕67号文对该项目环评报告表予以审批。2021年通过自主验收并备案。
由于业务扩展,建设单位****家具厂空置土地,建设生产厂房进行塑料汽车零部件制品的生产。项目总投资600万元,项目投产后生产规模为年产卡扣100万件、驾驶座车枕50万件、汽车风道总成67万件。由于本项目与现有厂区不在同一个地块,与现有厂区无工程依托关系,因此本项目建设性质为**。
二、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水
项目厂区内不设食堂宿舍。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和农田菜地施肥;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废气
项目注塑及吹塑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注发泡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设备运行噪声等。采取相应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
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注塑及吹塑边角料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废包装桶、废矿物油、含油抹布和手套、废紫外灯管、废活性炭暂存危废间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经综合分析,项目建设与国家政策及相关规划相符,选址合理可行,在进一步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废气、废水可做到达标排放,固废可得到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噪声不会出现扰民现象,项目运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可满足环境功能规划的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项目的建设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的范围主要为项目所在地或与本项目有直****事业单位和个人。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参与采用向公众公示相关信息后,收集公众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形式,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直接到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反映或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供建设****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如有需要,您可以向评价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全文信息。
六、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名称、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址:****社区
联系人:房总
联系电话:199****5476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亿兴环保****公司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731-****1148
发布单位:****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