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水产养殖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为扎实做好2022年水产养殖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建设,推进我县水产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根据《****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省2022年省级财政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财发【2022】5号)要求,结合**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等十部委《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农渔发〔2019〕1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渔业发展支持政策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农〔2021〕41号)、省政府印发《关于持续深化“四个农业”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1-2025年)》和省农业农村厅等十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冀农发〔2020〕19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要求,持续开展水产养殖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和互联网渔业建设,改善渔业发展基础条件和现代化水平,推动我县水产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二、绩效目标
2022年省财政下达我县资金100万元,支持升级改造水产养殖基础设施1个,提高养殖基础设施水**现代化生产水平,增强养殖综合生产能力,着力实现产品优质、产地优美、装备一流、技术先进的养殖生产现代化目标,促进我县水产养殖业高质量绿色发展。
三、实施内容
(一)实施程序
1.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根据《****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省2022年省级财政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发【2022】5号)文件,结合**县实际,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2.公示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制定好后,及时在网站(或报刊)等新闻媒体公示项目实施方案,公示时间不低于5个工作日。
3.遴选项目实施主体。项目实施方案公示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有意愿符合条件的****农业农村局畜牧水产管理股报送申请材料,县农****领导小组在财政、审计、人大、政协等社会各界的监督下公平公正遴选项目实施主体。遴选结果在网站(或报刊)等新闻媒体进行公示,遴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项目实施主体。
4.编制项目建设方案。项目实施主体根据本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委托具有农业工程设计资质的机构科学编制项目建设方案。
5.项目建设方案批复。****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审核通过后,****农业农村局批复后实施。
6.项目考核验收。项目验收工作由实施主体组织自验,自验合格后,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初验申请,县农****领导小组组织县级初验,县级初验合格后,向市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由市农业农村局具体组织项目验收。因不可抗拒因素致使项目更改实施单位、建设内容或不能按时完工的,****农业农村局重新审批,批复后实施。
7.项目资金支付,****农业农村局批复后,拨付30%的项目补助资金,项目经县级初验合格后,再拨付30%的项目补助资金,待市农业农村局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40%的项目补助资金,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取消补助资金。
8.合理安排进度。年度内,应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实施主体遴选、建设方案批复、建设任务、考核验收和资金拨付等工作。
(二)资金支持方向
1.补助条件。具体如下条件的水产养殖主体:
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备合法有效的水域滩涂养殖许可证;
具备合法有效的土地使用证明,建设地点原则上要求为自有土地,以租赁、流转等方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需权属明晰,使用权相对稳定,截止到2021年底使用期限原则不低于10年。
具有开展项目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技术力量和资金配套能力;
****示范场优先支持
两年内承担过此类项目及项目尚未完工验收的单位原则上不予支持。
2.补助标准。财政补助不超过100万元,并由项目单位进行适当配套,配套资金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的30%。
(三)补助环节
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强基础、补短板,重点支持以下环节:
1.支持对养殖生产和育种繁育车间和池塘进行改造升级,完善水处理和进排水系统,配套水质监控、养殖生产装备等设施设备,以及实验室、养殖区环境等相关设施升级改造等。
2.支持开展自动增养、智能投喂、在线水质监测等现代物联网技术应用,建设精准渔业生产网络监控系统。支持水产电商平台建设,推介宣传水产品牌,拓宽营销渠道,扩大我省特色水产影响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副局长艾章朋任组长,杨家祥、王俊岭、王力、宋怀源、苏丽娜、李中习、曹建红、曹孟文****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项目实施主体遴选、项目建设监督、项目招标、项目考核验收、项目绩效总结等工作,要切实加强养殖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规范、高效推进项目实施。
(二)加强资金监管
要切实加强项目督导检查,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取得实效。畜牧水产管理股要规范项目管理,不得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或改变资金使用用途,确保专款专用,资金使用要符合支出范围,项目台账资料要规范、齐全;并切实加强有关影像、图片、文字、账目等资料的档案管理。要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对项目情况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督导,严防违规现象发生。
(三)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要强化项目督导落实和绩效监控措施,及时登录**省农业财政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218.****.123:81),填报项目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等内容,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要认真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梳理总结,按时间和规定要求报告项目执行情况、取得的效果、存在的困难问题、建议和下步工作计划等内容。
联系人: 曹建红 联系方式:0310-****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