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复沪昆高速公路昌傅至金鱼石(赣湘界)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审批
江西-宜春-樟树市
发布时间: 2022年04月1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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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复沪昆高速公路昌傅至金鱼石(赣湘界)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 发布日期: 2022-04-18

****运输厅:

你厅《关于报送沪昆高速公路昌傅至金鱼石(赣湘界)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赣交规划字〔2022〕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缓解沪昆高速公路**西段交通压力,提高国家高速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快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促进长三角经济区向内陆辐射,同意建设沪昆高速昌傅至金鱼石(赣湘界)段改扩建项目。

项目单位为****,项目建设工期为48个月。(项目代码:****)

二、项目路线起自**市昌傅镇沪昆高速**枢纽北端约3.1公里处(起点桩号K811+000),接已拓宽为八车道的沪昆高速昌樟段,经**市**市,**市**区、**县,于**市**区东侧**复线接在建**至**高速**南枢纽至**西枢纽段,于**区西侧接改扩建老路,经**市**县、**区、**县、****开发区、**区,终于赣湘省界金鱼石。

三、建设规模。项目路线全长约179.2公里,除利用在建的**至**高速公路17.8公里外,本次改扩建里程约161.4公里,其中,沿既有老路改扩建段144.1公里,****段**六车道复线17.3公里并对原线路改造利用。全线共**和拼宽桥梁105座,分离式立交45座。建设隧道2道,互通式立交22处,改建服务区3处,**服务区1处,****服务区1处。**6条互通连接线共约15.3公里。

同步建设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

四、主要技术标准。原址改扩建段按照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整体式路基宽度41米,单侧分离式路基宽度20.5米,两侧分离式路基宽度2 13米;**复线段按照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度33.5米。全线设计速度采用100公里/小时,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特大桥1/300,其他桥涵、路基1/100。**互通连接线、**东枢纽互通连接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其余连接线按二级公路标准。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

五、项目总投资约227.31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约45.46亿元,约占总投资的20%,****运输部车购税补助、****政府专项债券及项目单位自有资金解决,剩余****政府专项债券等方式解决。

六、请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依法遵照本文附件规定开展项目招标投标工作。

七、请你厅督促项目建设单位落实资金来源,****政府隐性债务风,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51号),严格按照批复要求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规模、标准和建设方案,严格控制投资概算。

八、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的安全生产 三同时 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同时,据此开展初步设计编制工作,按程序报批。

九、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如需延期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022年4月15日

年月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沪昆高速公路昌傅至金鱼石(赣湘界)段改扩建工程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备

核准

核准

核准

其他

核准

核准

核准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项目业主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核准表其他事项中的建设单位管理费、相关规费中等依法依规不招标事项不需要招标,其他事项中的信息化费、设计文件审查费、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费、研究试验费、专项评价(估)费、工程保通管理费中、工程保险费、预备费中涉及工程建设的等所有依法依规必须招标事项必须公开委托招标。

2.根据项目业主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重要材料包含在建筑和安装工程中,未单独核准。

3.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省公共**交易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赣发改公管〔2020〕1099号)规定,项目必须在全省统一的公共**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4.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省实施办法》和《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0号令)规定,项目应当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先履行项目审批手续并取得批准的基础上,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招标投标;项目单位必须在**省公共**交易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和有关公示信息。

审批部门盖章

2022年4月 15日

****办公室 2022年4月15日印发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