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滨缓冲带(新薛河)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程

审批
山东-济宁-微山县
发布时间: 2022年05月1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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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2-05-16

项目名称 **缓冲带(新薛河)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程
建设地点 **省**市**县**街道区域 占地面积
(平方米)
6660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范燕强
联系人 柴伟强 联系电话 136****8998
项目投资(万元) 5187.61 环保投资(万元) 5187.61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3-03-01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14 ****动物园、主题公园;不含城市公园、植物园、村庄公园);人工湖、人工湿地项中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容积5万立方米以下的人工湖、人工湿地。
建设内容及规模 对湿地布水进行改造,对湿地内部分土方进行清理外运,对湿地内植物进行重新调整,种植沉水植物、浮水植物、挺水植物等植物;**生态护岸、管护道路等配套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有环保措施:
施工扬尘、车辆机械尾气采取采用施工围挡及洒水抑尘、禁止未达到要求的移动施工机械进入施工场地等措施后通过无组织排放至周围大气环境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采取临时化粪池收集措施后通过附近农户清运排放至周边农田堆肥,不直接外排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废水采取沉淀措施后通过管道排放至沉淀池用于建筑工地洒水防尘,不外排
环保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清淤过程中产生的淤泥委托第三方处理;开挖土方首先用于填;弃土、建筑垃圾由施工方统一外运处理外运至合法堆放场地。
有环保措施:
采取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尽量避开噪声敏感点、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加大减震基础、安装减震装置、设置隔离带等措施。
有环保措施:
护坡、绿化工程将对植被进行恢复,完工后也将对临时施工用地进行复垦或植被恢复;项目后期进行湿地及生态景观的建设,通过各种水生植物和陆生乔灌木的种植来补偿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态影响。
承诺:**** 范燕强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范燕强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38。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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