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 2022年05月12日 至 2022年05月24日 挂牌出让 3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 宗地编号 | **** | 地块位置 | **县**镇**村,东环**侧,规划通政东**侧地块C2-1-1.1 | 土地用途 | 其他商服用地 | | 土地面积(公顷) | 0.160933 | 出让年限 | 40年 | 成交价(万元) | 750 | | 明细用途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其他商服用地 | 0.160933 | | 受让单位 | **** | | 土地使用条件: | 1、用地总面积1609.33平方米(约2.414亩),其中:出让宗地面积1609.33平方米(约2.414亩) 。2、土地用途: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零售用地、旅馆用地、餐饮用地、其他商服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商业用地40年。3、主要规划设计指标要求:1、容积率F≤4.5;建筑密度D≤100%;建筑限高H≤18米。在成交后一年内动工建设,在动工建设之日起建设期限不得超过二年。4、其他规划设计要求:原则上一个地块作为一个项目建设用地,也可以根据实际项目的需要,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地块合并为一个项目用地,但均需满足有关投资强度要求。不得擅自将地块分割作为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建设用地。5、、其******局出具的关于**县**新区C2-1-1.1建设用地规划条件(陆自然资地规条〔2022〕56号)的要求进行建设。6、规划指标按规划用地红线面积计算。 | | 备注: | | | 宗地编号 | 2022-005 | 地块位置 | **县珊罗镇长纳村,纬十**侧,经六路东侧,纬十二**侧地块C-08-01.3、C-08-01.4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 土地面积(公顷) | 10.240727 | 出让年限 | 50年 | 成交价(万元) | 1537 | | 明细用途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10.240727 | | 受让单位 | ****县竟品新****公司 | | 土地使用条件: | 1、用地总面积102407.27平方米(约153.610亩),其中:出让宗地面积90893.98平方米(约136.340亩),道路面积4270.92平方米(约6.406亩),防护林面积7242.37平方米(约10.864亩)。其中: 地块C-08-01.3, 用地总面积95107.62平方米(约142.661亩), 出让宗地面积83594.33平方米(约125.391亩),道路面积4270.92平方米(约6.406亩), 防护林面积7242.37平方米(约10.864亩)。地块C-08-01.4, 用地总面积7299.65平方米(约10.949亩), 出让宗地面积7299.65平方米(约10.9491亩)。2、土地用途:工业用地(新能源汽车配件制造业),土地使用年限:工业用地50年。3、主要规划设计指标要求:1、容积率1.1≤F≤3.0;建筑密度D≥40%;绿地率G≤20%;建筑限高H≤24米。在成交后一年内动工建设,在动工建设之日起建设期限不得超过二年。4、其他规划设计要求:原则上一个地块作为一个项目建设用地,也可以根据实际项目的需要,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地块合并为一个项目用地,但均需满足有关投资强度要求。不得擅自将地块分割作为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建设用地。5、其******局出具的关于**县北部工业集中区二期控规C-08-01.3、C-08-01.4地块建设用地规划条件(陆自然资地规条〔2022〕58号)的要求进行建设。6、规划指标按规划用地红线面积计算。 | | 备注: | | | 宗地编号 | 2022-006 | 地块位置 | **县**镇**村,马盘二级公路西侧地块PL-47.1,PL-47.2, PL-48.1,PL-52.1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 土地面积(公顷) | 5.336295 | 出让年限 | 50年 | 成交价(万元) | 801 | | 明细用途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5.336295 | | 受让单位 | **县龙祥****公司 | | 土地使用条件: | 1、用地总面积53362.95平方米(约80.044亩),其中:出让宗地面积44543.45平方米(约66.815亩),道路面积8819.50平方米(约13.229亩)。其中: 地块PL-47.1, 用地总面积8586.74平方米(约12.881亩), 出让宗地面积6437.78平方米(约9.657亩),道路面积2148.96平方米(约3.223亩)。地块PL-47.2, 用地总面积660.58平方米(约0.991亩), 出让宗地面积254.68平方米(约0.382亩), 道路面积405.90平方米(约0.609亩)。地块PL-48.1, 用地总面积26646.89平方米(约(39.970亩), 出让宗地面积23414.52平方米(约35.122亩), 道路面积3232.37平方米(约4.849亩)。地块PL-52.1, 用地总面积17468.74平方米(约26.887亩), 出让宗地面积14436.47平方米(约21.655亩), 道路面积3032.27平方米(约4.548亩)。2、土地用途:工业用地(造纸及纸制品业),土地使用年限:工业用地50年。3、主要规划设计指标要求:1、容积率1.1≤F≤3.0;建筑密度D≥40%;绿地率G≤20%;建筑限高H≤24米。在成交后一年内动工建设,在动工建设之日起建设期限不得超过二年。4、其他规划设计要求:原则上一个地块作为一个项目建设用地,也可以根据实际项目的需要,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地块合并为一个项目用地,但均需满足有关投资强度要求。不得擅自将地块分割作为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建设用地。5、其******局出具的关于**县**镇(**片区)控规地块PL-47、1,PL-47.2、 PL-48.1、PL-52.1、PL-53.1建设用地规划条件(陆自然资地规条〔2022〕59号)的要求进行建设。6、规划指标按规划用地红线面积计算。 | | 备注: | | 二、公示期:2022年05月24日 至 2022年06月03日 三、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单位地址:**县**镇**中路 邮政编码:537700 联系电话:0775-****539 ****605 联 系 人:吕先生 万女士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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