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潮州35千伏新圩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审批
广东-潮州-饶平县
发布时间: 2022年06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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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发改核准〔2022〕号

****改革局关于**35千伏新圩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
报来《**供电局关于核准**35千伏新圩输变电工程的请示》(潮供电计〔2022〕33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县新圩镇、**镇、联饶镇用电需求,提高区域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35千伏新圩输变电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
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市**县新圩镇潘段村(省道S222南侧);配套线路经过**县新圩镇、樟溪镇、**镇。
三、项目**35****电站1座,**2台1万千伏安主变,同时装设相应容量的无功补偿电容器及其他附属设备;**35千伏出线2回,线路路径总长度17.75米;**10千伏出线间隔10个;本期随工程配套建设相应的通信光缆和通信设备。
四、项目静态总投资4360万元,动态总投资4436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20%。****作为项目业主单位,负责项目的建设、运营管理及贷款本息的偿还。
五、请项目业主单位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要切实抓好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杜绝发生安全事故。要严格落实节能和**综合利用措施,确保项目符合环境保护和**利用等方面要求。
六、工程招投标方案见招标核准表。请项目业主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好招标工作。
七、项目核准的支持性文件主要是《**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启动实施一批保障电力供应重点项目的通知》(粤发改能源函〔2021〕1510号)、《**35千伏新圩输变电工程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45********0001号)、《****政府关于**35千伏新圩输变电工程站址及线路路径意见的回复意见》、《**供电局关于印发**35千伏新圩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意见的通知》(潮供电计〔2021〕86号)、《关于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的承诺》等。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九、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落实好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措施。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

****改革局

年 月 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政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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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