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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煤矿(兼并重组) |
| 建设地点 | **省**市****煤矿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1)生态环境施工期破坏局部植被,新增水土流失。评价要求井巷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矸石不得任意弃置,应综合利用或运往矸石周转场进行堆存,以免遇强降雨引起严重的水土流失。在地面施工过程中对于施工破坏区,施工完毕后,要及时平整土地,并种植适宜的植物,以防止发生新的土壤侵蚀。进一步完善施工期的环境管理,落实生态影响防护与恢复的监督管理措施。(2)地表水环境评价要求矿井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污废水要按地方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要求进行集中收集,****处理站进行处理,不可任意排放。(3)地下水环境矿井施工中井下排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将对地下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矿井施工应作好如下污染防治工作。1)矿井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水,要求采取修建临时的收集沉淀池,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复用于施工期的生产用水等。2)矿井施工过程中,其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集中收集输送到矿井北侧要求优****处理站进行处理。(4)大气环境施工期环境空气防治措施:施工材料和设备装、运、卸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需采取洒水防尘和加盖篷布等措施,并定期对施工现场的裸露地面进行洒水抑尘。矿井施工期对区域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5)声环境本项目为兼并重组项目,矿井地面设施改造过程中,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机械设备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必要时采用移动声屏障,确保附近居民点不受施工噪声干扰,避免扰民事件发生。环评要求在非申报及公示情况下夜间禁止施工。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声环境影响较小。(6)固体废物本项目在原矿井场地基础上进行改扩建,建设开挖土石方量较小,可都用于场地填方外,不需要另择址进行堆放,对环境影响不大。施工期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及时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认可地点处置。(7)土壤环境工期对土壤的影响主要是表土扰动,施工期间的污废水排放,固体废物堆存,及施工设备漏油等,造成污染物进入土壤环境。环评要求在各场地及采场剥离施工过程中要保护和利用好表层熟化土壤,施工前把表层熟化土壤集中堆存,用于后期的回填;施工生产废水设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建设期生活污水收集后泵入****处理站处理后作为施工场地绿化用水等;固体废物分类安全处置;施工机械要勤加保养,防止漏油。 (二)营运期(1)生态环境1)生态系统稳定性影响本矿井开发后区域生物量的减少程度对评价区生态系统稳定性影响在可承受范围,地表沉陷对**生态环境的总体异质化程度影响较小。2)地表沉陷对地形地貌的影响矿井全井田开采后,预测主要煤层开采后最大下沉值将达到3.94m,全井田地表移动变形影响范围约543.91hm2,其中首采区地表沉陷影响范围约145.39hm2。地表沉陷表现的形式主要是地裂缝、局部塌陷、崩塌和滑坡等。沉陷对区域地表形态和自然景观的影响主要局限在采空区边界上方的局部区域,影响较小。3)地表沉陷对地面设施的影响及保护措施矿井各场地、排水管线和原煤道路均位于煤层开采范围外和边界处,且在开采边界均留设边界保护煤柱,受沉陷影响较小。根据预测,矿井开采期间,首采区内天生村、老杨沟和穆家岩居民点(约有30户)将受到Ⅰ~Ⅲ破坏,环评要求对首采区受影响居民点加强观测,维修加固,必要时留保护煤柱;而全井田开采范围内居民点为老杨沟、天生村、穆家岩、金字村、白果湾、棕树湾、山王殿和生土堡(约有106户),预计将受到矿井开采的Ⅰ~IV级级破坏,环评要求对以上居民点加强观测,维修加固,必要时留保护煤柱,其**王殿和生土堡居民点受到Ⅳ级破坏,环评要求开采后期随时观测,必要时对山王殿、生土堡居民点采取搬迁。4)地表沉陷对耕地、林地的破坏及生态综合整治措施矿井全井田开采后受沉陷破坏的耕地总面积为31.01hm2,其中轻度12.52hm2,中度17.35hm2,重度1.14hm2;矿井全井田开采后受沉陷破坏的林地总面积为57.32 hm2,其中受轻度破坏40.30hm2,受中度破坏13.57hm2,受重度破坏3.45 hm2。环评要求由业主出资,对受地表沉陷影响的耕地进行土地复垦、整治和补偿。5)矿井开采后,位于采空区边缘上方局部区域和陡岩处可能会产生地表裂缝、崩塌等次生地质灾害。因此,评价要求在现有滑坡、崩塌处和盘区边界上方有陡岩和危岩处必须加强巡视和观测,加强地质灾害的监控,并严禁在陡崖下方**居民房屋,预防各类地质灾害可能对人畜、建筑物及环境带来的危害。6)地表沉陷对地表水体的影响矿井内有河流、地表季节性小溪沟,评价要求矿井在开采过程中必须做好防范措施,做好堵漏、改道、地裂缝及塌陷地堵塞等措施。7)沉陷区土地复垦与生态综合治理方案①土地复垦:评价要求按自然**部门批复的土地复垦方案开展土地复垦工作。②耕地恢复与补偿:评价要求由建设单位出资,对受地表沉陷中度破坏的耕地,进行土地复垦,对受地表沉陷重度破坏的耕地,进行经济补偿。③生态恢复及补偿资金:矿井服务期满后,耕地和林地的土地复垦和补偿费用合计为169.77万元,折合成t煤成本为0.04元,年均计提费约4.44万元。(2)地表水环境井下涌水由主平硐流出后进入蓄水池后再泵入地面排****处理站进行处理。矿井近期正常涌水量为1715.93m3/d,最大涌水量2030.40m3/d。矿井开采近期(首采区),直接****处理站(规模2400m3/d),采用“预处理(中和调节)+曝气+混凝沉淀+锰砂过滤”处理工艺,处理后的矿井水中SS、COD浓度可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要求,Mn浓度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要求,Fe浓度可满足《**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12-1999)一级标准要求,其它水质指标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处理后的矿井水要求优先回用于井下防尘洒水、瓦斯抽放站冷却补充水和地面生产系统防尘用水,矿井水总复用水量900.04m3/d,剩余827.67 m3/d排入**沟。项目兼并重组后生活污水产生量约160.43m3/d。环评要求工业场地新****处理站(规模:180m3/d),采用具有除磷脱氮的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进行二级生化和深度处理,处理达标后的生活污水全部复用于地面防尘、道路洒水和井下防尘洒水,不外排。环评要求在工业场地最低处修建场地淋滤水收集池(200m3),收集后淋滤水复用于工业场地防尘洒水。预测结果表明:运营期矿井污废水正常排放情况下,对**沟水质影响较小;矿井污废水非正常排放情况下,会对**沟造成污染,因此,矿井必须加强管理,做到达标排放,杜绝污废水事故排放。(3)矸石周转场淋溶水:环评要求矸石周转场周围修建截排水沟,在下游建挡矸坝,挡矸坝下游设收集池(120m3),淋滤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矸石周转场的防尘洒水。(3)地下水环境①最大限度对矿井污废水进行回用,并保证污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和污废水达标排放。②项目污废水管道、污水处理池及储存池应按防泄漏设计要求和标准施工,设备、管道采取有效的密封措施,防止污染物跑、冒、滴、漏,加大地下水污染负荷。③工业场地要求采用“雨污分流”,场地淋滤水经收集沉淀后复用,场地地面硬化处理。④严密观查出露井泉流量动态变化状况,当出现井泉水量大幅衰减或干涸情况时,****管理部门汇报,并作好相应的补偿措施。(4)大气环境1)矿井兼并重组后将采用空气源热泵热水器机组,不设燃煤锅炉。2)环评要求煤仓和煤仓装卸口喷雾洒水降尘。对皮带机运输、转载点进行全封闭,并安装喷雾洒水装置。装车场控制装卸高度及洒水降尘措施。3)场区道路进行定期洒水,抑制路面扬尘。采取本环评要求提出的各种防尘措施后,项目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不大。(5)声环境设计及评价对噪声源要求采用减振、吸声、消声、隔声等噪声综合防治措施。从预测结果可知,矿井按设计及环评的要求采取降噪措施后,各场地厂界噪声昼夜间排放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厂界外噪声敏感点和运输道路敏感点环境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从预测结果可知,只要严格限制运煤车辆穿过居民点时间,时速小于20km/h,运煤车辆对公路两侧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有限。(6)固体废物1)煤矸石处置及综合利用矿井运营期矸石产生总量为6万t/a,环评要求优先进行综合利用,不能利用时运至矸石周转场进行定点堆放处置。堆放过程中需推平压实,矸石周转场周围设截排水沟,矸石周转场下方设挡矸坝、排水涵洞,挡矸坝下游设淋溶水池,矸石淋溶水经淋溶水池收集沉淀处理后,复用于矸石周转场防尘洒水。2)其它固体废物处置工业场地主要建(筑)物及作业场所设置垃圾桶,建垃圾池,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矿井水处理产生的煤泥压滤外销;****处理站污泥经干化后与生活垃圾一并处置;废弃碳分子筛由厂家回收再生利用;分选中产生的废铁集中收集后外售;设置有危废暂存间,将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置。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在得到妥善处理或处置后,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较小。(7)土壤环境根据预测分析,正常工况下,本项目对矿井周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非正常工矿下矿井生产废水发生持续泄漏渗入**表层土壤后,对****处理站下游土壤环境污染影响也较小。防止****处理站的生产废水发生渗漏,从源头控制污染物迁移;做好****处理站的雨污分流,杜绝场区地面漫流进入周边环境,场区四周修建截排水沟,在场区最低处建初期雨水收集池;危废暂存间建设过程中,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采取防渗措施;工业场地其他区域除绿化区域外地面需采取硬化措施,以防土壤环境污染。采取环评提出的各项防治措施后,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