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发改投审〔2022〕号
****关于**市监管场所搬迁前整改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准**市监管场所搬迁前整改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为满足2020年**部重新颁布的建设标准,确保监管场所能达到**设标准及当前**监管场所疫情防控要求,******厅****部队的验收,原则同意你局委托****编制的**市监管场搬迁前整改工程工程概算书。项目建设地点:**市**区**镇竹洋村。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205-441403-04-01-701323。 一、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一层值班室130平方米;拘留所改造854平方米,含办事大厅、备勤室、档案室、收押厅等;看守所改造1648平方米,含二层(女子、男子)监区值班室、(女子、男子)单人监仓、收押厅、不间断电源房,集中会见区、放风监仓(49间)等;综合楼改造350平方米,含办事大厅、律师及家属视频会见室、档案室等;武警支队改造1980 平方米,含指挥作战室、休息室、学习室、一至五层吊顶等。 二、项目概算总投资413.36万元(详见附表),其中工程建设费用347.1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6.49万元,预备费19.68万元。 三、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上级拨款。 四、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未经批准,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此复。 附件:**市监管场所搬迁前整改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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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1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发改局纪检监察组、市财政局、市统计局、****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