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转让持有**帝辰****公司1410.204172万元债权 | ||
| 项目编号 | **** | 产权子类型 | 债权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06-22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06-28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至2023年6月21日。 | ||
| 标的 概况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 |
| 评估基准日 | / | ||
| 评估机构 | / | ||
| 转让底价(元) | ****2041.72 | ||
| 转出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出方名称:**** 联系人:李金德 联系电话:150****1593 |
|
| 转出方承诺 | 我方向****(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交易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上述转让债权权属清晰明确,拟转让的1410.204172万元债权的债务人对我方不享有任何主张抗辩和抵消的权利,我方拥有该债权的合法处分权,对该债权的转让的行为已经过有效的决议及相应批准。 2、上述出让债权及随其出让的相关权利,于出让时不存在任何影响和限制该债权完成处置交易的瑕疵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涉诉、担保、查封、扣押、冻结、未通知优先权人或其他有关权利人等)。 3、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债权状况,履行已知债权人义务并配合受让方办理相关交接及变更手续,在此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如因我方信息披露瑕疵等原因,致使标的债权发生无法交接或变更等情形,由我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4、贵所有权对我方提交的项目资料依贵所组织交易的实际需要予以披露,我方对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若因资料瑕疵导致纠纷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5、我方确保上述出让债权在交易期间不发生与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显示不相符合的变化,若因此导致纠纷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如因不可抗力造成交易期间发生与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显示不相符合的变化,在不可抗力发生的三日内告知贵所,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工作。 6、贵所向我方发出各类征询意见的通知后,我方承诺根据函件具体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回复,若因回复不及时造成交易延误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7、确定最终受让方两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债权交易合同》,逾期未签订造成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8、该声明及承诺表明我方自愿严格遵国家法律、****交易所的有关交易规则,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机制,我方将对造成的损失承担各项经济及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
||
| 转出方决策文件 | 《****党委关于**帝辰****公司债权转让的决定》(洛农信党〔2022〕 36号)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 ||
| 重大事 |
1.转让方对挂牌标的的权利及从属权利能否实现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对未知或将来瑕疵不负有披露义务,并不为此等瑕疵承担责任; 2.受让方受让标的债权后,由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限制,受让方能够行使权利的标的债权数额可能小于资产包内列明的标的债权数额; 3.受让方受让标的债权后,对该标的债权在基准日以后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受让方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4.受让方受让标的债权后,可能无法享有转让方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 5.转让方转让给受让方的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已经发现或尚未发现的瑕疵,以致于受让方预期利益无法实现。受让方受让的标的债权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A.与标的债权相关的债务人和/或担保人和/或第三方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B.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已超过诉讼时效、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不能被强制执行的情形; C.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 D.标的债权文件对于标的债权的行使可能存在不完整、原件缺失或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 E.担保合同可能存在约定主债权未经担保人同意不可转让或担保人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 F.担保物、抵债资产可能发生灭失、毁损或可能存在欠缴税费、无相关权属证明、无法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实际占有、丧失使用价值或其他减损担保物、抵债资产价值的相关情形; G.涉诉标的债权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 H.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欠缴各种诉讼费用的情形。 6.标的债权系金融资产,存在着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风险特性以及清收的困难性。 7.截至2022年6月30日,标的债权总金额为1410.204172万元,其中剩余贷款本金1399.400727万元,利息(含罚息、复利)为10.803445万元 8.利息计算截止日为2022年6月30日,由于可能存在的计算误差、计算方法错误或其他原因,受让方实际接收的债权资产总额与公告的标的债权总额可能不完全一致。基于有关的法律政策文件,受让方受让债权资产后向债务人或担保人所能主张并获得司法支持的利息可能与所列明的利息不完全一致。 |
| 特别 |
1.**帝辰****公司于2021年6月1日在****申请办理了2800万元借新还旧社团贷款,其中:****作为社团贷款牵头社承担贷款1470万元,******联社作为贷款成员社承担贷款1050万元,******联社作为贷款成员社承担贷款280万元,贷款期限1年,到期日为2022年5月24日,此笔贷款的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担保,抵押物为**帝辰****公司名下位于**县杭桂路232号的30247.6514平方米土地及6989.94平方米房屋(不动产权证编号:新(2016)**县不动产权第****008号),房地产评估价值为1501.51万元;65套(台)机器设备,评估总计价值为644.56万元;股东游林名下位于**县**路10****商铺,(建筑面积1991.91平方米,分摊土地面积584.114平方米,不动产权证编号:新(2016)**县不动产权第****006号,评估价值为603.33万元;建筑面积576.83平方米,分摊土地面积169.15平方米,不动产权证编号:新(2016)**县不动产权第****007号,评估价值为174.7万元);同时,由公司股东潘锦海、游林、赵明明、游春以及********公司提供保证担保。以6月30日为基准,****最终核准拟转让债权标的金额1410.204172万元。 2.意向受让方在受让本项目债权的同时,须同时受让在****挂牌******联社转让持有**帝辰****公司1007.226161万元债权项目******联社转让持有**帝辰****公司268.613099万元债权项目,意向受让方须同时受让三个债权项目,只参加其中一项报名的,转让方不接受该意向受让方受让意向,不构成转让方违约。 3.其他详见《**辰****公司贷款基本情况的说明》《债权金额明细表》《社团协议》《社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 4.担保信息详见资产清单。 5.本公告关于标的债权的描述是基于债权现状确定的。 |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意向受让****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所规定的“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机构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等受限制的受让主体,亦不与本次“不良债权转****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存在任何直系亲属关系并不属于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不良资产的主体,亦不属于前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并进一步保证不向前述主体或其投资、控制的实体转让债权; 5、意向受让方在受让本项目债权的同时,须同时受让在****挂牌******联社转让持有**帝辰****公司1007.226161万元债权项目******联社转让持有**帝辰****公司268.613099万元债权项目,意向受让方须同时受让三个债权项目,只参加其中一项报名的,转让方不接受该意向受让方受让意向,不构成转让方违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7、本项目整体转让。 |
|
| 标的交割 | 以现状为准 |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标的以现况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须自行详查了解债权后进行受让登记。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债权转让项目涉及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债权转让公告之内容,且依据其尽职调查结果等内容同意对债权按其现况全部接受,不得以不了解转让债权为由退还转让债权。受让方受让后对债权提出的异议,转让方及****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意向受让方应在获得最终确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债权交易合同》,受让方在《债权交易合同》签署后当日内,一次性向****指定账户支付除已缴纳保证金之外的全部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费用。 三、标的过户产生的所有费税,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交接及变更手续。 四、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须充分了解标的物所在地疫情防控政标的物交割及过户等方面的影响。 |
| 交易 指南 |
交易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 现场展示 |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2-06-22 09:00:00 至 2022-06-28 17:00:00 |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00前向****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过**产权交易市场(www.****.cn)进行网上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 |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一、缴纳:金额****000.00元,截止时间2022-06-28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标书代写 二、保证金设置条件: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间内报名登记时缴纳足额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保证金到帐时间应不晚于指定报名截止日17:00(**时间)前。未足额、逾期或未交纳保证金的,对收购意向不予确认。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时缴纳了保证金,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视为在《债权收购意向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 |
||||
| 交易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 | 增价幅度(元)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服务费 | 按交易所收费标准收取。 | ||||
|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 ****网络竞价须知.pdf | ||||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魏小茗 |
| 咨询电话 | 0991-****181 152****9897 |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10:00-14:00 15:30-19:30 | |
| 咨询地址 | ****市**区昆仑东街791号金融大厦12楼**** | |
| 技术支持 | ||
| 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