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矿化一体”新能源材料循环产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网络公示

审批
贵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
发布时间: 2022年07月0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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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矿化一体”新能源材料循环产业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网络公示
发布日期:2022-07-01 15:14:38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项目名称:******县“矿化一体”新能源材料循环产业项目

2、建设地点:**省****经济开发区基础工业园

3、建设性质:**

4、**工程内容

****拟在****经济开发区基础工业园建设“**县“矿化一体”新能源材料循环产业项目”,项目建设30万吨/年半水湿法磷酸生产装置、30万吨/年硫铁矿制酸装置、30万吨/年硫磺制酸装置、20万吨/年食品级净化磷酸装置、2万吨/年无水氟化氢装置、20万吨/年铵盐法电池用磷酸铁生产装置。另外,**2台75t/h燃煤蒸汽锅炉,向各生产装置供应低压蒸汽,**2台天然气热风炉对磷酸铁进行干燥,煤炭用量108000t/a(含硫3%),天然气用量3840万m3/a。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阳金

联系电话:139****1212

邮箱: ****@chanhen.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单位名称

评价单位:******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①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②电话反馈意见;③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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