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 |
宗地面积 |
25976.72㎡ |
宗地坐落 |
龙舟坪镇白氏坪 |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00 |
建筑密度 |
≥45% |
| 绿地率 |
≤15% |
建筑限高 |
16米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 |
| 投资强度 |
≥200万元/亩 |
亩均产出 |
≥300万元/亩 |
亩均税收 |
≥25万元/亩 |
| 起始价 |
545.00万元 |
递增价 |
27.00万元 |
竞买保证金 |
286.00万元 |
| 备注 |
1.其中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6932.59㎡,停车位按总建筑面积的2‰配建,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占比不超过总用地面积和总建筑面积的7%、15%。2.城镇村道路用地1904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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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在**县辖区内拖欠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等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尚未消失的不得参加本次土地竞买。
2.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信用中国”平台有失信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次土地竞买。
3.自然人个人信用报告中有欠税记录或强制执行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次土地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7月15日至2022年8月8日(工作时间)到****、长阳****储备中心免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2年7月15日至2022年8月8日(工作时间)到****、长阳****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8日16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银行出具保函代替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2年8月8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地块挂牌时间为:2022年8月1日08时30分至2022年8月10日15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报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本次出让不含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
3.土地竞得人应当自成交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首次缴纳土地价款比例不低于50%。
4.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以挂牌出让文件及补充公告为准。
八、****银行账户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长阳****储备中心(龙舟坪镇龙舟大道7号);****(龙舟坪镇清江**26号)
联 系 人:黄女士;田女士
联系电话: 0717-****506、0717-****139
****银行账户。
户 名:长阳****储备中心
开户行:****银行****公司长阳支行
账 号:4220 1338 4010 5020 3385
****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