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新材料产业园建设管网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地质勘察服务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招标人 | **** | ||||||||||
建设单位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建设规模 | 包含三条道路及排水渠,道路分别为物流大道、综合大道B段、入园大道,其中物流大道红线宽度为5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道路起于经南二路,终于工业大道,道路全长约1075米;综合大道B段红线宽度为44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道路起于西一路,终于经南五路,道路全长约154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道路起于经南一路,终于西一路,道路全长约980米;入园大道路面宽度为8米,长5288米,设计速度60Km/h,双向两车道。道路及排水渠工程以最终实施的工程规模为准。 | ||||||||||
开标时间 | 2022年7月8日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中心****管委会大楼2楼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2年7月14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2年7月19日 | ||||||||
预中标人 | **** | 联合体 | 牵头单位:/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单位资质 |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贰佰贰拾捌万壹仟贰佰元整(¥2,281,200.00) | ||||||||||
勘察服务期限 | 合同生效之日起 20 日历天内提交勘察中间成果文件;合同生效之日起50日历天内提交最终勘察成果文件。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及备案。 | ||||||||
项目负责人 | 江顺利(注册编号:AY****00296) | ||||||||||
企业诚信评分 | 15分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市河表产业园基础设施工程勘察;**市马厂东路工程勘察。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市河表产业园基础设施工程勘察;**市马厂东路工程勘察。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贰佰贰拾捌万贰仟伍佰元整(¥2,282,500.00) | ||||||||||
勘察服务期限 | 合同生效之日起 20 日历天内提交勘察中间成果文件;合同生效之日起50日历天内提交最终勘察成果文件。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及备案。 | ||||||||
项目负责人 | 卢松林(注册编号: AY****00478) | ||||||||||
企业诚信评分 | 15分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梧****设计院 | |||||||||
单位资质 |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贰佰贰拾柒万柒仟柒佰贰拾伍元整(¥2,277,725.00) | ||||||||||
勘察服务期限 | 合同生效之日起 20 日历天内提交勘察中间成果文件;合同生效之日起50日历天内提交最终勘察成果文件。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及备案。 | ||||||||
项目负责人 | 谭**(注册编号:AY****00113) | ||||||||||
企业诚信评分 | 15分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 |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设计院投标函与投标函附录报价不一致,形式评审不合格。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txggzy/) |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4-****205 | ||||||||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告.pdf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