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市**县新区郁秀佳苑3期万融达贸易办公楼2栋(1-6层)整体转让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07-14 09: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08-10 23:59:59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 ||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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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0288.00 | ||||||||||||||||||||||||||||||||||||||||||||||||
| 评估基准日 | 2022-05-10 | |||||||||||||||||||||||||||||||||||||||||||||||||
| 评估机构 | ****事务所 | |||||||||||||||||||||||||||||||||||||||||||||||||
| 转让底价(元) | ****0288.00元 |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58****89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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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交易中心按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会议纪要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政府 | |||||||||||||||||||||||||||||||||||||||||||||||||
特别 |
1、本次转让的房产坐落位置:**市**县新区郁秀佳苑3期万融达贸易办公楼2栋,建筑面积6000.09平方米,建筑总层数6层,本次1-6层整体转让。不动产权证书号为:蒙(2021)**县不动产权第****669号、****671号、****672号、****675号、****677号、****678号,房屋用途为:商业服务,证载权利人为****。 2、不动产权证证载土地性质为出让,使用年限为2021-2054年12月30日,土地使用权面积7349.9平方米。 3、依据评估报告显示: 该房产为混合结构,于2015年建成,外墙粉刷真石漆,内部毛墙毛地,未装修。 4、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房屋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标的图片仅供参考,最终以标的所在地房管部门、规划部门、土地部门核定为准,面积变化不调整交易价格。 5、该房产处于闲置状态,标的展示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需提前预约),标的勘验联系人:郭俊莲 ,电话:131****8777。 6、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揭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不承担任何责任。 7、最终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的,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或未按照公告约定及时完成标的交割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按公告约定处置。 8、本公告披露受让方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中心收费办法执行。 9、如上内容均来自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评估报告及其他文件等在****(以下简称“中心”)备查,备查资料仅供参考。请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情况,标的状况以实际情况为准,请各意向受让方与当地房产、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并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 标的交割 | 实物交接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中心提出受让申****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受让方资格证明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中心,同时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最终受让方须在《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签订后10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及转让方要求签订的其他协议。最终受让方应当在《交易合同》****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中心指定账户。 3、中心在收到转受让双方签订的《交易合同》、受让方全部交易价款及转、受让双方全部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转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并出具《交易凭证》。 4、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20个工作日内与最终受让方办理标的及相关资料交接手续。 在交房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房后的一切风险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5、本次转让房产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过户手续,转让方协助配合,办理房产权属变更过户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由转、受让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因特殊原因导致房产无法过户的,与转让方无关,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转让方向受让方无息退还全部交易价款。 6、本次转让房产交付前所发生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契税等各项税费)由转让方承担,房产交付后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7、受让****房产所在地关于购房资格即限购政策规定。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受让。 9、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 现场展示 | 公告期间 |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2-07-14 09:00:00 至 2022-08-10 23:59:59 | |||
| 报名手续 |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000.00元,截止时间2022-08-10 23:59:59,按系统提示缴纳。标书代写 2、保证内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中心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工作的; (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6)违****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1、最终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将剩余交易价款、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行为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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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10000.00 |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2-07-14 09:00:00-2022-08-11 10: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 服务费 |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 ||||
|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 |||||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郭经理 |
| 咨询电话 | 185****5953 | |
| 咨询时间 | 项目挂牌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咨询地址 | **市**区阿吉泰路3号 | |
| 技术支持 | 赵经理 185****8121 | |
| 其 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