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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廉发改投审〔2022〕号
****关于**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建设局:
你局《关于审批**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议书的函》(廉住建函[2022]252号)及有关资料收悉,根据《****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1]39号),现函复如下:
一、为改变我市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不足,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缓解**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房地产开发企业转型升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同意**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205-440881-17-01-762186)。
二、项目总建筑面积23532.32平方米,其中:安铺镇东大街东环路61号5687.67平方米,安铺镇中大街中大路32号4092.06平方米,安铺镇中大一路20号2420.49平方米,良垌镇文明路一横巷1103.25平方米,石岭镇跃进街37号2610.48平方米,石岭镇跃进街39号2195.6平方米,长山镇**街2493平方米,青平镇人民路1353平方米,**市三八路163-173号1576.77平方米。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12276.3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577.7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89.21万元、预备费909.36万元。项目所需建设资金由中央、省专项资金及申请专项债券资金解决。
四、项目由****建设局组织实施建设。
****
2022年7月1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市财政局、自然**局,****政府、****政府、****政府、****政府、****政府、罗州街道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