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22年7月25日通过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组织**省县储粮竞价采购交易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安排
交易时间:2022年7月25日上午(10:45)
采购单位、品种及数量:********公司一等硬质白小麦2466.955吨。
采购单位质量要求:本次交易为实际存储地点散粮汽车板交货价格,无入库费、过筛返杂。水杂增扣量按国家《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标准执行。(1)水分含量:实际水分含量低于标准规定的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低0.5个百分点增量0.75%,低于标准规定指标2.5个百分点及以上时不再增量。实际水分含量高于标准规定的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高0.5个百分点扣量1.00%;低或高不足0.5个百分点的不计量扣量。(2)杂质含量:实际杂质含量低于标准规定的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低0.5个百分点增量0.75%;实际杂质含量高于标准规定的,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高0.5个百分点扣量1.5%;低于或高于不足0.5个百分点的不计增扣量。矿物质含量指标超过标准规定的加扣量0.75%低于标准规定的不增量。(3)不完善粒含量:不完善粒含量高于标准规定粮油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高1个百分点扣量0.5%;高不足1个百分点的不扣量,低于标准规定的不增量。
采购标的物及具体要求情况详见《7月25日**省县储粮竞价采购交易清单(第一百五十五场)》、《**省县储粮竞价采购交易清单》,实际标的物数量、起报价以交易日标的安排为准。
二、交易准备
1、交易资金。保证金110元/吨(履约保证金100元/吨、交易保证金10元/吨)。交易会员须在交易前向****汇入保证金并注明(县)级储备粮采购交易保证金,汇款后请登录系统-省储中心-我的资金-交易账户明细-**市场查询余额确保有足额的保证金进行交易。请汇款时务必使用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注册时关联的绑定账户,否则会造成交易系统无法自动识别,不能实时到账,影响参与交易;使用非绑定账户汇款的,提交相关资料后原路退回至发出行,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由打款会员自行承担。汇款后应及时登录国家粮食交易平台客户端查询资金到账情况。如遇问题,请致电********营业部。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银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203********100****98941
2、交易方式。本次交易不开放交易大厅,请客户自行联网并采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新地储交易系统,卖方会员凭密钥登录系统后,点击“地方政策性粮”—“**市场”,选择“ **省县、区级采购交易专场 ”进行交易(交易前请会员自行阅读<
****中心新地储交易系统操作流程>,未按上述流程操作产生的损失由交易会员自行承担)。
三、交易资格
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且认同《**省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细则》及本公告所有内容的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本次竞价采购活动。
四、履约结算
(一)请卖方提前查看交通运输路况,了解入库结算、粮食质量及疫情防控等要求,并详细阅读《交易公告》,如有特****交易中心咨询意向标的物基本情况。自主确定是否参与交易,并自行承担竞卖后相应的责任和市场风险。
(二)合同履约期详见《7月25日**省县储粮竞价采购交易清单(第一百五十五场)》。买方必须于交易合同履约截止日期前7日内将全额货款一次或分****银行账户。卖方供货时,买方需出具《入库通知单》,经买卖双方确认无误后方入库。买卖双方对已入库粮食(包括质量和数量)验收无误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签署《验收确认单》,买卖双方可以多次或一次签署《验收确认单》。****收到《验收确认单》后将货款释放到卖方可用资金,会员申请出金后在2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的货款划入绑定的账户。
(三)交易成交后,卖方按合同成交总额的1‰****中心支付交易手续费,未成交的不收取手续费。
五、其他事项
1、请参与交易的会员客户认真阅读《交易公告》,一旦报名则视同认可以上条款所规定的内容。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如发生商务纠纷,则以《交易公告》、《**省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2、《**省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细则》、《交易授权书》等有关资料详见****网站(
http://www.****.cn/)。
六、联系方式
交易中心交易业务部
电话:0311-****6001、****5136
QQ业务群:****51221
交易中心财务结算部
电话:0311-****2788
传真:0311-****6006
****营业部
电话:0311-****4734
****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