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秀山高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一期等四个****发改委以四个备案证,项目代码:****等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四个项目秀山高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一期、秀山高新区总部经济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号楼)、秀山高新区总部经济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2号楼)、秀山县特色产****基地一期(配套聚集区)建设项目统一打包进行设计”
(一)秀山高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一期
2.1 建设地点:秀山县高新区内。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对通过拍****门市场3#、5#楼改造为保障性租赁公寓,户型为Loft公寓及单层公寓,套内面积40㎡—58㎡,打造约502套,总建筑面积40298平方米,道路、绿化及配套附属设施等。
(二)秀山高新区总部经济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2号楼)
2.3 建设地点:秀山县高新区内。
2.4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对通过拍****门市场1#、2#楼改造为商业综合体,总建筑面积33084平方米。
(三)秀山高新区总部经济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号楼)
2.5 建设地点:秀山县高新区内。
2.6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对通过拍****门市场4#楼改造为商业综合体,总建筑面积14817平方米。
(四)秀山县特色产****基地一期(配套聚集区)建设项目
2.7 建设地点:秀山县高新区内。
2.8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对通过拍****门市场6#、7#、8#楼改造为40㎡—58㎡的小户型商品房,小户型商品房约850套,总建筑面积66281平方米。
2.9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52494 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设计合同估算金额:570万元
2.1.1 招标范围:依据业主方所提供的基础资料(含:主要建设内容),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及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该项目所涉及的方案设计阶段(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阶段(含:初步设计概算)以及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全部设计工作;按照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含:规划、建设、市政、消防等)及招标人对各设计阶段设计成果资料所提出的相关审核意见与要求,修改并完善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资料,直至最终满足送审合格的要求;为该项目的施工、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提供相应的设计服务工作(含:配合业主方进行施工招标并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提出施工控制的建议方案,完成建设过程中变更所涉及的全部设计工作以及协助业主方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
特别说明:该项目所涉及的上述全部各项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海绵工程、人防工程、高边坡及深基坑等专项设计)均须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设计规范、技术标准一次性设计到位,满足施工建设与项目竣工验收的设计深度要求,业主方将不再对上述设计内容进行二次深化设计。2.1.2 设计服务期限: 60 日历天,其中:
方案设计 10 日历天;
初步设计 20 日历天;
施工图设计 30 日历天;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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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市**县乌杨街道黄杨大道北段182号1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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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市**县中和街道**路21号附1号-1层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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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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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杨子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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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023-****6091 | 联系电话: | 177****4036 |
| 传真: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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