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川招拍挂告字[2022]20号
****政府批准,****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二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用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投资强度要求万元/公顷 |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例 |
出让 年限 (年)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
容 积 率 |
建筑 密度 |
绿 地 率 |
||||||||
P(2021)57 |
**市**镇柘树村 |
31367.76 |
工业 |
≥1.0 |
≥40% |
≤15% |
≥ 3000 |
≤7% |
50 |
778 |
P(2021)51 |
**市**镇洪一村、洪二村 |
59327.4 |
工业 |
≥1.0 |
≥40% |
≤15% |
≥ 3000 |
≤7% |
50 |
1573 |
二、根据鄂政发[2019]25******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的意见》规定,该二宗地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投资强度等指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小于200万元/亩,投产后土地税收不低于15万元/亩,能耗、环保和消防满足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安全距离符合相关规范标准。本次土地出让必须符合《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19版)》要求。企业签订招商引资协议,通过招拍挂取得“标准地”后,按规定程序分别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标准地”企业信用承诺书》。
三、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7月20日至2022年8月9日,到**市山后二路83号****获取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22年7月20日至2022年8月9日,到**市山后二路83号****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9日下午16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2年8月9日下午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七、凡在**市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过程中有不良行为,或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以及拖欠土地出让金或者地价款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不得申请竞买。
八、拍卖出让的时间为2022年8月11日上午10时,地点为****四楼一号会议室。
九、****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涂女士
联系电话:136****2756 0712-****090
账户名: ****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行:****银行人民大道支行
账 号: 531********0036
开户行:**银行**支行
账 号: 211********0010015
开户行:交通银行****支行
账 号: 711********8010009266
****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