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审批的环保行政部门意见:
洛环涧表〔2022〕36号
关于****开发区辛店街道于家****联合社年加工3000吨食品级菊花干品及2000吨其他干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根据《****开发区辛店街道于家****联合社年加工3000吨食品级菊花干品及2000吨其他干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分析结论、专家技术评审意见,原则批准该项目《报告表》,同意该项目按相关规定报批建设:
一、项目建设内容
该项目位于****开发区辛店镇于家营村北,租赁闲置厂房进行建设。项目东侧为******公司、南侧为空厂房、****工厂房,西侧为****公司、北侧为村道。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3万元。项目年加工3000吨食品级菊花干品及2000吨其他干品。
该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3万元。
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三、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建设中应认真按照《报告表》和本批复的要求,应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2、施工期,该项目不新增建(构)筑物。
3、营运期,该项目燃气锅炉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燃气锅炉限值要求(颗粒物5mg/m3、二氧化硫10mg/m3、氮氧化物30mg/m3);该项目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为燃气锅炉排水和软水制备废水,属于洁净下水,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同洁净下水在厂区总排口外排,排放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要求;该项目四厂界噪声应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该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处,定期外售综合利用或回用于生产。
四、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的标准,届时建设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
五、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六、本批复有效期五年。本项目自批复之日起五年后开工建设的,应报我局重新审核。本批复生效后,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应重新编制环****分局审批。
2022年7月25日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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