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7月21日,受****的委托,****(以下简称 新交科 )承担了G577线**至木扎尔特口岸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G577线**至木扎尔特口岸公路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维吾尔自治区****县境内,地理坐标为北纬42 38 ~43 15 ,东经80 10 ~81 30 之间。
主要工程内容:本项目推荐路线方案全长95.8km,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km/h。共设置跨河沟桥梁16座,全长2042.6m,其中大桥2座,全长1722m;中桥5座,全长135m;小桥9座,桥长185.6m。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联系人:宫艳
联系电话:0991-****019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87****6620
邮政编码:830002
地址:****市**区经一路108号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可通过**维吾****协会网站进行下载,网址:http://www.****.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环评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提出对本项目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同时请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尽量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对于公众提交的个人信息,我公司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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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