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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关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有关事项的公告》(2014年第21号)和《广******厅关于印发**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技术要求的通知》(桂国土资规〔2017〕4号)有关要求,我厅组织专家对恭****公司龙垒铅锌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
根据《广******厅办公室关于实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制度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6〕439号),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
社会公众如对公示的方案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2年8月5日下班前传真******厅****监督处,地址:****新路2号,邮编530029,联系人:李宇鑫,联系电话:0771-****250,传真电话0771-****250,电子邮箱: ****@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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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28日
附件:
1. 恭****公司龙垒铅锌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