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2-07-28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2年**区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交易系统项目编号:****
2.2建设地点:位于**区泰前街道、省庄镇、邱家店镇,涉及安家林村、西苑庄村、宦家峪村、芝田村、红庙村、岳庄村、叶家庄村、宋疃、羊西、岗上、南**、南**、北**、付家庄、东杨楼、东苑庄、羊东、指挥庄、东燕、宋官村、埠阳庄、吴家庄、孙家庄、后省庄等24个行政村。
2.3建设规模:主要内容为维修改造现有供水管道、更换水表、购置无负压设备等施工内容。
2.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5质量目标:按照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规范执行,达到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保修,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7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划分为一个标段。
2.8招标控制价:871.837963万元。
2.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报价;
3.4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5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公告时间:2022年7月28日至2022年8月3日。
4.2获取地点:**市公共**交易网下载。投标人须在本招标公告期限内登录**市公共**交易网(网址:www.****.cn)领取招标文件(如投标人未在本招标公告期限内领取的,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获取方法:在**市公共**交易网上自行领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网上领取招标文件,网上开评标;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投标人)仔细阅读**市公共**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电子标服务
省内公共**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录**市公共**交易网精细化服务→下载中心查看。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市公共**交易网发布澄清(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22年8月19日09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5.2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市公共**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市公共**交易网→精细化服务→常见问题下载查看。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台、**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明堂路
邮政编码:271000
联系人: 刘科长
联系电话:0538-****11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岱宗大街338-1号
联系人: 张灵芝 王静
电话: 186****6225 185****1205
电子邮件:****@163.com
八、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8.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8.3接受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灵芝 王静; 联系方式:186****6225 185****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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