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28日-2022年8月5日(7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55-****602****环境局****办公室)
联 系 人:安晓艳
传 真:0355-****602
电子邮箱:****@163.com
邮 编:046300
通讯地址:**县太行街219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120万t/a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重大变动) | **省**市**县洪水镇寨坪村北侧720m处 | **** | **清泽****公司 | 2015年7月7日,原**省环保厅以晋环函〔2015〕687号进行了批复。该次环评针对2号、3上号、3号煤层。 矿方自取得环评批复后,于2019年改造了主斜井井口房,**了空压机房和主斜井配电室,其余工程未开工。2022年5月25******厅为该矿换发了采矿许可证:C140********112****6054,批准开采2-15号煤层,生产规模120万t/a,井田面积6.3680km2,批采标高1300m至440m,共13个拐点圈定。实际工程内容对照环办(2015)52号《关于****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附件中的《煤炭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从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四个方面进行判定,项目变动情况属于重大变动。因此,建设单位需重新报批环评。本次环评建设内容为****煤矿的主斜井、副立井、东翼回风立井以及主井工业场地、副井工业场地、东翼回风立井场地,并**回风立井及其场地,建设井下巷道,**各工业场地的公辅工程。生产规模为120万吨/年。
| 环保工程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落实“六个100%”要求。运营期原煤输送皮带通廊和矸石输送皮带通廊全封闭,各转载点、落差点设置喷雾除尘装置;原料矸石棚和矸石暂存库采用全封闭彩钢结构并设置喷雾洒水装置;锅炉配备低氮燃烧器+烟气再循环技术,燃气锅炉须满足**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反击式破碎制砂机和球磨机的进料口、出料口各设一个集气罩,经负压抽吸将粉尘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粉煤灰仓和水泥仓筒仓放空口处安装自动衔接输料口,每个粉料筒仓和矸石筒仓顶都安装一套布袋除尘器,废气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每个搅拌机进料口上方设集气罩,废气经负压抽吸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返回料仓。粉尘须满足《关于印发**市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井下废水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降尘;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施工场地降尘洒水;露天堆放的施工材料、土堆等覆盖。运营期矿井水采用“调节预沉+混凝+脉冲旋流澄清+石英砂过滤+超滤”工艺处理后优先回用于井下洒水、消防用水等,剩余达标(执行**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4/1928-2019)标准)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城镇污水管网;锅炉房排污水全部回用于矸石井下充填生产水;建设1座180m3雨水收集池,收集后的雨水经沉淀后回用于道路及地面洒水;洗车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布局施工现场,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序,采用减震、建筑隔声、绿化降噪,降低车速,禁止鸣笛等措施。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限值。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石用于场地的平整,掘进矸石由武****公司拉运处置;建筑垃圾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废弃设备包装物集****收购站;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运营期矸石采用注浆充填采空区;****处理站污泥脱水后掺入原煤外售。设置1座60㎡的危废暂存间,各类危废收集后分类贮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贮存和管理。 (五)生态:施工期场区工程开挖造成的取土坑和回填坑须及时压实整平、原土覆盖,厂址外的场地需恢复其原有植被;合理划定施工作业带,最大程度减少土地的临时占用。运营期沉陷区实施边开采、边复垦、边利用;塌陷区进行综合整治,充填堵塞裂缝、平整土地,植树造林和植被绿化;取土场应按需取土,尽量放缓坡度并合理复垦。对井田范围内村庄、断层等留设保护煤柱。 (六)环境管理与监测: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配备必要的环境管理人员,按要求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做好日常环保监管工作,确保环保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和污染物达标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