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7-18 16:00
****环境局关于2022年7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甲由申装配式建筑新材料研发及生产建设项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甲由申装配式建筑新材料研发及生产建设项目等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18日-2022年7月22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196、0854-****920
传真:0854-****196、0854-****920
通讯地址:**市沙子坝路109****环境局环评科
**市民族路35****服务中心****环境局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2 | **甲由申装配式建筑新材料研发及生产建设项目 | **省黔南布衣族****开发区谷脚工业园 | **** | ******公司 | 本项目为**项目,位于**省黔南布衣族****开发区谷脚工业园,租赁工业园厂房****甲由申装配式建筑新材料研发及生产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约10466.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5000平方米,其中厂房建筑面积为15000平方米,包括加工车间、喷漆房、喷粉房、废料间、仓库等,人才公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办公室建筑面积为5000平方米,配套停车场、绿化带、消防通道、供电等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轻钢别墅及其他类型房屋生产能力达10000套。 |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区四周设置高度一般大于2m的围档,可阻挡施工扬尘扩散到施工区外而影响周围环境、同时可减少施工场地内的自然起尘量。运输沙石、水泥、土方、垃圾等易产生扬尘的车辆,必须符合规定的要求,封闭严密,不许撒漏。施工现场地面和路面定期洒水,大风和干燥天气适当增加洒水次数,沙、渣土、灰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不得露天堆放;施工垃圾应及时清运,适量洒水,减少扬尘。合理规划进出施工场地行车路线,减速慢行。装修中尽量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室内装饰和装修材料,采取上述措施后,粉尘排放浓度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养护、施工机械冲洗废水 施工废水包括养护、施工机械冲洗废水,设置6m3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部分燃油机械在清洗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油池,1个,容积为2m3)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 (2)****园区****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尽量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合理安排噪声无规则、不连续和高强度类型的机械,减少同时作业的高噪施工机械数量,尽可能减轻声源叠加影响,振动大的设备应配备减振装置,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施工场地边界或产生噪声设备相对集中的地方设置临时性声障。场界噪声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废砖、水泥、木材、钢材、装饰中产生的废料等,能回收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理处置。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营运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预处理(开料、切割、雕刻、打孔、打磨)产生的粉尘经中央收尘系统收集后,汇入排气总管。最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排放限值要求,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天然气燃烧产生的SO2、NOx经“低氮燃烧”处理后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然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3)喷漆废气(烘干废气)经抽风系统收集后经水帘除漆雾颗粒后进入主集气管道。喷漆废气和烘干废气经水帘除尘+干式过滤箱+UV光催化处理后,漆雾(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应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二甲苯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4)喷粉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排放限值要求,然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5)加强车间通风等措施,无组织排放的废气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6)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排放,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规定的排放标准要求,经专用烟道(DA005)引至屋顶并高于屋顶2m处排放。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产废水(喷漆房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工件清洗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地面及设备清洗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87-1996)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主要包括油漆库房、水帘循环水池、危废暂存间,采取上层铺设10-15cm的水泥进行硬化,并铺2mm厚**度聚乙烯或者2mm厚环氧树脂静电地坪漆。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生产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对置于室外的噪声设备设置隔声罩,采用相应的吸声材料,泵类等设备采用加装减振基础、减振垫等措施。加强日常维护和保养,保证设备在正常工作状态运行。同时加强厂区绿化,噪声经阻隔、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废漆桶、漆渣、废UV灯管及废催化剂、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 (2)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打磨工序除尘器收集粉尘,经集中收集后由废品回收厂家回收;喷粉房收集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3)生活垃圾 分类收集至厂区设置的生活垃圾收集点,日产日清,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报批稿 | **甲由申装配式建筑新材料研发及生产建设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报批稿—**甲由申建设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pdf.pdf | |||||
评估意见和草拟批复 | **甲由申装配式建筑新材料研发及生产建设项目评估意见.pdf 评估意见—**甲由申装配式建筑新材料研发及生产建设项目.pdf.pdf |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甲由申装配式建筑新材料研发及生产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pdf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甲由申建设项目.pdf.pdf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环境局环评科0854-****196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