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8月1日我局拟对**县**河(马郡村至王木村)河道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1日-2022年8月3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1003
传 真:024-****1006
地址:**市**县****服务中心邮编:113002
一、项目名称
**县**河(马郡村至王木村)河道治理工程
二、建设地点
**县救兵镇马郡村至王木村
三、建设单位
****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泽枫****公司
五、项目概况
本工程设计范围为**县**河马郡村至王木村,工程起点为马郡桥下游1.67 公里,终点为后腰大桥,治理河长5700m。河道防护长度8856.50m(其中蜂格护坡长度 3005.71m,绿滨垫护坡长度 5850.79m),河道左岸防护长度 5048.57m(其中蜂格护坡长度 1889.63m,绿滨垫护坡长度3158.94m),河道右岸防护长度 3807.93m(其中蜂格护坡长度 1116.08m,绿滨垫护坡长度 2691.85m)。
六、环境保护措施
1.选用环保型施工设备、运输车辆,并且加强其维修与养护。选用质量较好的燃油;施工场地用洒水车进行洒水抑尘、配置工地细目滞尘防护网,施工现场及场外道路泥土及时清理;在临近王木村段施工场界分段设置标准围挡,每段长度50m,高2.5m。确保满足《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中**及农村地区排放限值要求。
2.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附近村镇现有卫生设施;选择枯水期施工;在施工场地备有吸油毡,以防机械设备及车辆少量漏油。若发生较大量漏油时,应及时就地将污染的土壤收集送至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以免污染水环境;严禁任何废水以任何形式排放入河流。
3.采用低噪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以降低噪声;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对强噪声源的设备必须按照合理的施工时间,夜间21:00~次日6:00停止施工;加强道路养护和车辆的维护保养,降低噪声源;车辆通过居民点时要减速行驶,禁止鸣笛;合理安排运输时间,避开午休时间,禁止夜间运输;在临近王木村段施工场界分段设置标准围挡,每段长度50m,高2.5m。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4. 施工期护岸开挖、清淤等产生的弃土用于填筑两岸坡背水侧低洼处,多余开挖土方堆放至临时堆土场,送到救兵镇提供的弃渣场所,暂存固废均采取苫盖措施。各施工场地设置垃圾箱,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垃圾场。
5.落实环评报告中水土流失、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结束后,临时生活区、弃土场等须及时实施生态恢复。
6.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河王木段面水质达标。在监测段面上游至少200处置缓冲区,采用围堰式施工,施工段河水经三级沉淀澄清后方可流入下游,防治施工对断面水质造成影响;配合县生态环境部门提供工程实施计划和证明文件等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