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汇通国有****公司:
报来《关于******示范区项目建议书批复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县实施乡村**战略,优化农业生产力结构,促进当地农产品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从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步伐,同意实施******示范区项目。
二、项目名称:******示范区项目
三、项目代码:****
四、项目建设地址:**县**镇、**镇。
五、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由两个建设区域构成,分****交易中心(二期)及****示范区。
其中:****中心(二期)占地面积73235.44平方米(约109.85亩);项目总建筑面积为65044平方米(其中大米加工车间11664平方米、水果加工车间11664平方米、****中心18640平方米、冷链用房11520平方米、仓储用房11520平方米、大门36平方米),农业大数据平台1套,机动车为143个(其中大车停车位103个,小车停车位40个),非机动车车位882个。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场地平整、土建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智慧化工程、暖通工程等,同时建设配套道路、停车场、供配电、给排水、绿化、围墙等室外辅助设施。
****示范区占地面积693660.96平方米(约1040.49亩),总建筑面积67350平方米(其中冷链物流建筑8064平方米、物流仓储建筑8064平方米、分拣车间建筑8064平方米、加工建筑8064平方米、办公配套用房9216平方米、****中心5744平方米、****中心16742平方米、游客中心3392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数772辆(其中大货车停车位35个、小车停车位685个),非机动车位964辆;配套市政道路5条(其中横一路长1122.17米、宽50米,横二路长1056.36米、宽15米,纵一路长710.17米、宽30米,纵二路长783.41米、宽15米,纵三路长307.24米、宽50米);农业种养植633.47亩(高产养殖111.65亩、高产蔬菜198.67亩、大棚蔬菜181.20亩、高产水果141.95亩)。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场地平整、土建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智慧化工程、暖通工程等,同时建设配套道路、停车场、供配电、给排水、绿化、围墙等室外辅助设施。
六、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97862.04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及业主多渠道筹措等办法解决。
请据此批复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合理测算论证项目建设规模,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报我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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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30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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