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规定,我局拟对《**市**区**镇猴子岭水泥配料用砂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编制(重)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
《**市**区**镇猴子岭水泥配料用砂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编制(重)
二、项目内容
(一)服务矿山基本情况:位于**市**区**镇**村,开采矿种为水泥配料用砂岩,可设计利用**储量为979.72万吨,储量规模属于中型矿山。
(二)编写要求:收集整理**原有资料,进行现场核实考察,调查有关资料,了解、核实矿山地质勘查、矿山设计和销售市场等基本情况,并依据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归纳整理,确定评估方法,进行评定估算,编写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体系及评估项目公告等评估要求的《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初稿,并复核评估结论,对评估结论进行修改和完善后,按时提交正式评估报告给采购人。
(三)服务成果:出具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纸质文本一式四份,电子成果光盘四张。
(四)提交服务成果时间要求:需在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内完成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评估报告经采购单位同意后方可出具报告。
(五)其他要求:
1.签订项目合同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到**市**区兴武大道171号国土大厦406室签订,签订现场核验中标单位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原件。
2.签订合同后第一天,项目评估人员须持相关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质证件原件到**市**区兴武大道171号国土大厦406室报到,由采购人带往服务矿山现场核实考察。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质证件原件由采购人保管至成果提交之后将退回项目评估人员。
3.签订合同后第二天及第三天,项目评估人员须到**市**区兴武大道171号国土大厦406室报到后,自行前往其他能反映服务矿山产品市场价值的场所核实考察。
4.报价人须承诺对评估报告履行答疑的义务,如需现场答疑的,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48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
5.报价人须承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内完成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若不按时完成,服务费将无限延后支付。
三、项目预算金额
人民币:壹万捌仟柒佰元整(18700元)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二)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采购内容的供应商;
(三)具有****协会颁发的,并经资格年检的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
(四)评估人员具备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质;
(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供应商报名、报价:
(一)凡满足资质的供应商请于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30至17:30由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来我局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2.满足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授权须提供,未授权无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企业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无需提供);
4.履行本公告第二点要求的承诺书。
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无需密封,由采购人现场核验,其中复印件由采购人留存,原件核验后退回报名单位。
(二)通过报名审查的供应商请于2022年8月4日上午10:00前向我局现场提交报价响应文件,报价为含税价格,报价文件须密封盖章(密封袋的所有封口处须加贴封条并盖章以示密封)。报价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盖章将予以拒收(作无效文件处理)。标书代写
(三)报名及报价地点:**市**区兴武大道171号国土大厦406室。
(四)联系人:潘工,联系电话:0771-****819。
六、此次报价即最终报价,不再就价格问题另行协商。
七、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原则
根据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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