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审管批字〔2022〕148号
**市****:
报来《********社区****中心项目立项的申请》(惠育办发〔2022〕24号)及其附件收悉。****社区****中心结构布局不合理、房屋空间狭小等现状,改善为民服务条件,****人民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经我局研究,同意该初步设计,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区****社区“一站式”****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
**市**区红园路以东,园林路以南,****社区内。
三、项目建设单位
****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总用地6988平方米(约合10.5亩),****社区****中心800平方米及室外配套工程。
五、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总平面、建筑、结构、给排水、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电气、节能、防火、绿色建筑等设计方案。
六、项目建设工期
2022年8月—2022年12月
七、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概算总投资为316.42万元,其中:工程费285.40万元,其他费用18.85万元,预备费12.17万元。
资金来源:争取中央和自治区预算内资金,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配套解决。
八、有关要求
****发改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建设不在必须招标的工程规模范围,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的规定执行。
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如期投入使用。
根据《****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本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待项目资金全部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
附件:1.《**区****社区“一站式”****中心建设项目》审定概算表
2.《**区****社区“一站式”****中心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管理局
202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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