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县农村污水收集及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环保验收和排污口论证;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评标日期:2022年08月02日;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07月20日;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招标;
六、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元) |
1 | **县农村污水收集及处理建设项目拟在除**镇、户部寨、庆祖外的17****处理厂17座,项目总占地约156亩,总投资约3.4亿元,于2016年9月获发改委批复,****政府所****学校、****事业单位污水。17****处理厂日处理污水能力分别文留镇10000吨/天,柳屯、王称堌、渠村、郎中、徐镇、习城等6乡镇为1000吨/天,梨园、白堽、梁庄、八公桥、鲁河、胡状、五星、**头、海通、子岸10乡镇为500吨/天,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 | **市锦田路与惠西路交叉口北200米路东 | 735000 |
七、采购小组成员名单:张峰、张成荣、魏利萍(采购人代表)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本项目11025元。
九、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和《**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
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2年08月03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省**市**县**镇**路91号
联系人:张会铭
联系方式:138****9558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濮上路与**路交叉****广场B座9楼
联系人:徐帅方
联系电话:186****3777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