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省道230沿南太行线方庄至寨豁段建设工程(一期)PPP项目社会资本招标资格预审结果公告
****受****委托,就新增省道230沿南太行线方庄至寨豁段建设工程(一期)PPP项目社会资本招标进行资格预审,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资格预审评审工作,现就本次资格预审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新增省道230沿南太行线方庄至寨豁段建设工程(一期)PPP项目
二、采购编号:焦采招标采购-2022-48
三、项目编号:****
四、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介
发布日期:2022年07月14日
发布媒介:《****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交易中心网》
五、评审信息
评审时间:2022年08月05日
评审地点:**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交易中心
评审小组成员:任红、宋胭脂、张义珑、陈玉萍、梁保科
六、评审结果
根据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要求对申请人进行了评审,现将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名单公告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1、申请人名称:****
2、联合体牵头人:****公司
联合体成员:****公司
3、联合体牵头人:**城市****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集团有限公司
4、申请人名称:****集团****公司
5、申请人名称:****集团有限公司
6、申请人名称:****集团有限公司
7、申请人名称:****公司
8、申请人名称:****公司
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及原因:**省****公司未通过详细评审。未通过原因:申请人资金筹措方案中多处数据未响应资格预审文件要求。
七、资格预审结果公告发布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资格预审结果公告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本次资格预审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和传真件不予受理,采购代理机构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路185号
联 系 人:梁先生
联系方式:0391-****0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广汇国贸大厦12楼
联 系 人:贾先生
联系方式:185****0608
电子邮箱:****@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先生
联系方式:185****0608
发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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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