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预防因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集团****公司承担了****县****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要求,向公众公告相关信息,以便为**规划完善、实施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县****(以下简称“******”)位于**县西北约90km处,该**规划于2011年取得了****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环审[2011]328号)。2015年,国家发改委批复了该**总体规划。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总体规划的批复》(发改能源〔2015〕2866号),******东西长约35公里,南北宽约4公里,面积约107平方公里,**规划2个井(矿)田,规划建设总规模1240万吨/年。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开发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20〕63号)文件要求,该**总体规划已具备修编条件,本次修编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原批复范围。
二、规划编制组织单位及联系方式
规划编制组织单位:托****委员会
**开发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县克尔碱镇**路072号院101****煤矿行政福利区
邮编:830000
联系人:房先生
电话:0991-****007
传真:0991-****055
电子信箱:****@qq.com
三、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集团****公司
通讯地址:**市西**安德路67号;邮编100120
联系人:张工
电话:010-****6549
传真:010-****4221
电子信箱:****@126.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采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多种方式与规划编制组织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提出意见及建议,并留下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进行意见反馈。
托****委员会
****集团****公司
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