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溪湖二期滨水组团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2年08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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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略)

项目名称 湖南梦悦地产梅溪湖二期滨水产业组团项目
项目编号 (略) 投资项目统一编码 (略)-04-(略)
交易分类 建设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高新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溪湖二期(略)案编号:长高新管发计[2022]129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梦悦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略)。项目(略),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设计、地勘、造价咨询、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项目地点: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国际新城二期松柏路与白杨西路交汇处西南角。

2.3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梅溪湖国际新城二期松柏路与白杨西路交汇处西南角,宗地由L09-B83(商住混用用地)、L09-B64-1(商住混用用地)、L09-B64-2(二类居住用地)和L06-C12(二类居住用地)四个地块组成。项目建筑限高130米,净用地面积为68593.00㎡,总建筑面积约31.57万m2,地上为住宅、洋房、公寓、办公、商业及其他配套设施组成,地下面积约64174平方米。具体指标以项目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

2.4服务期限:(略)

2.5招标范围:(略)

√勘察服务:包含地质详勘(项目地(略),并出具合规的勘察报告);

√设计服务:√方案设计(略)(完成展示区建筑方案文本、单体报建图、立面色彩报建及配合相关审批工作);展示区施工图设计(展示全专业施工图设计,含基础施工图设计);展示区景观方案、施工图(完成展示区景观方案、施工图设计);展示区售楼处精装方案、施工图设计(售楼处(略));展示区及样板房精装室内设计(交标板房、升标样板房及创意样板间精装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展示区专项设计(包含不限于展示区门窗、幕墙设计、泛光、照明设计、钢结构设计、标识标牌设计、精神保垒、智能化设计等的专业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方案设计及扩初(完成方案设计文本及配合相关审批工作;总图报建图及配合相关审批工作、完成单体报建图、立面色彩报建及配合相关审批工作);大区园林景观方案设计(景观方案设计,配合(略));大区(略)(景观施工图设计,配合相关审批工作);人防设计(人防工程建筑、结构、水电暖、通风、消防等各专业施工图设计。完成人防报建图及配合相关审批工作)。

√监理服务:项目EPC总包工程/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精装修工程、甲分包工程、园林、挡墙、支护、人防、供水、供电等配套工程施工的监理工作。

√造(略):□编制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招投标控制价编制、第三类采购预算编制、招标清单编制、投标价合理性分析、预算二审、施工过程中造价审核、方案比选、进度审核、签证审核、结算审核、竣工结算备案或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结算二审、结算三审。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招标代理服务:

□工程专项咨询:

□项(略):

□信息技术咨询:

□风险管理咨询:

□项目后评价咨询: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工程保险咨询:

□工程检测服务:

□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其他服务: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可分包服务内容。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略),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工程监理资质: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监理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质进行设置,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略)

注:(略)

3.2.3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行为而被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2022年08月09日起)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具备下列(1)、(2)业绩要求中的任意之一,业绩要求如下:

(1)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1800天内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9万平方(略)(厂房除外)设计业绩或者(略)(厂房除外)造价咨询业绩或者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监理业绩。

业绩可以是同一项目,也可以是不同项目,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本项业绩应与联合体成员单位所承担的任务相匹配,即承担本项目工程勘察服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勘察业绩;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服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设计业绩;承担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造价咨询业绩;承担本项目工程监理服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监理业绩。

(2)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1800天内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9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本项业绩要求中,须至(略)任意一项服务内容)。本项业绩要求为同一项目,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牵头单位的业绩为准。

(3)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要求:

1)工程勘察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署的时间为准。

2)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为准。

3)造价咨询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

4)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合同及监理业务手册,并提供“湖南省智慧住(略)图。有效时(略),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监理业务手册的顺序认定。

5)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如是以联合体形式完成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牵头单位获得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成员单位获得所承担的专项服务业绩,不计算全过程(略)。

并在人员、(略)。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如分级,应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负(略)。

3.2.6 其他(略):(1)拟任勘察负责人1人(由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

(2)拟任设计负责人1人(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国家一级(略)。

(3)拟任造价负责人1人(由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如分级,应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且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为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名称一致。

(4)拟任监理负责人(即拟任总监理工程师)1人(由承担监理任(略))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注册单(略)(如为联合体投标人,为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名称一致,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最多有1个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且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外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总监理工程师。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略)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或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的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

3.2.7其他要求:

(1)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拟任勘察负责人、拟任设计负责人、拟任造价负责人、拟任监理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根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上述人员(略),参与投标的企业不需提供上述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略)位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略),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拟任项目负责人、拟任勘察负责人、拟任设计负责人、拟任造价负责人、拟任监理负责人均不能为同一人。

3.3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略),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单位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略)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印章)并加盖企业(略)

(6)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具备住房(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略)

5.招标(略)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略)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略)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8-31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略)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发布(略))上发布。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长沙高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略)。

9. 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登录长沙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系统 (https://(略)cn/TPBidder/memberLogin)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略)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9.3投(略),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略) 按2 转1 或者(略)。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梦悦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新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环湖路1177号湘江集团大厦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南路一段208号柏宁地王广场北栋19层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电子邮件:(略)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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