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樟江路(衡山路-东山路)生态防护绿带工程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2年0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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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樟江路(**路-**路)生态防护绿带工程设计(二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2-08-10 00: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开发区樟江路(**路-**路)生态防护绿带工程设计(二次)已获批准,项目招标人为****,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开发区樟江路(**路—**路)道路两侧,道路长约5100米,南侧宽约50米为具备排涝功能的湿地防护林,北侧宽约30米为兼具市民健身、休憩等服务功能的生态绿带。投资额约6000万元。

2.2设计质量:符合国家规范、规程和地方法规及相关技术要求等规定。

2.3设计服务期限: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园路、广场、节点景观、绿化、亮化等工程的设计工作,以及配合工程施工至竣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且资质在有效期内;

3.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具有项目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并应提供近6个月社保证明文件。

3.4提供2019、2020、2021年度财务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则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3.5投标人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3.6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出具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字或印章的承诺函);

3.7投标人须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投标人出具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字或印章的承诺函);

3.8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经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办理公共**CA数字证书,并在**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s://www.****.cn)交易平台主体库完成注册。具体操作参见:**公共**交易信息网—交易平台登录—主体库中的操作手册。电子标服务

4.2 完成企业库注册后,请于 2022-08-11 00:00:00(**时间、下同)至2022-08-18 00:00:00,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完成该项目招标文件的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未按规定从“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标书代写

4.3 **市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自行前****交易中心门户网站(www.****.cn)“下载中心”建设工程栏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2-09-01 08:30:0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完成保证金的缴纳并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 根据本章第5.1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2.0开标方式。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0时至项目开标时间,使用CA数字钥匙登录不见面2.0系统(https://openbid.****.cn/index.html)选择登陆身份进行登录签到或使用CA数字钥匙登录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s://gcjs.****.cn) 点击业务管理-开评标-不见面开标2.0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登陆后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截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开始时间)未完成签到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的开标过程。

5.3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公共**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并将作为原件核对依据。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原件核对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交易中心其公共**交易平台上录入并交互发布于《**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开发区**路创业大厦

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0395-****887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汉江路与太**路交汇处西北角**金融大厦1号楼1105

联系人:王瑞哲、李博、李远航

电 话:187****8175/0395-****719

监督单位:****开发区建设****办公室

地 址:****区管委会

监督电话:0395-****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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