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国土**部关于印发通知》(国土资规[2017]7号)、《******厅贯彻国土**部关于印发通知的意见》(豫国土资发[2017]158号)和《自然**部关于调整有关规定的通知》(自然资发〔2018〕175号)等规定,****委托****对**省**市高庄乡黄家水泥用灰岩矿采矿权出让项目在新****管理中心以招标方式进行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出让人):****
地址:**市人民东路甲2号
交易平台:新****管理中心
地址:**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中心四楼
招标编号:****
二、出让采矿权的简要情况
(一)项目名称:**省**市高庄乡黄家水泥用灰岩矿采矿权出让
(二)开采矿种:水泥用灰岩矿(主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三)地理位置:**位于**市正北10.5km火岔沟村一带,行政区划隶属**市高庄乡、拍石头乡管辖。**有水泥公路通往**市,从**市向南16km至**可与晋新高速、长济高速、京港澳高速相连,与京广铁路相通,向南可达**等地,交通比较方便。
(四)出让**范围拐点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点 号 |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
X |
Y |
|
1 |
****802.035 |
****9243.771 |
2 |
****802.087 |
****9261.455 |
3 |
****741.970 |
****9296.433 |
4 |
****811.700 |
****9438.252 |
5 |
****838.864 |
****9988.927 |
6 |
****282.887 |
****0124.156 |
7 |
****306.607 |
****0380.869 |
8 |
****210.295 |
****0509.120 |
9 |
****164.881 |
****0766.137 |
10 |
****972.360 |
****0842.789 |
11 |
****069.972 |
****1328.240 |
12 |
****234.325 |
****1249.332 |
13 |
****278.691 |
****1531.595 |
14 |
****128.064 |
****1616.282 |
15 |
****227.853 |
****1912.910 |
16 |
****948.268 |
****2252.473 |
17 |
****508.712 |
****2102.766 |
18 |
****568.520 |
****1970.332 |
19 |
****568.046 |
****1958.940 |
20 |
****373.102 |
****1932.761 |
21 |
****345.507 |
****1087.216 |
22 |
****245.649 |
****1080.658 |
23 |
****188.596 |
****9835.822 |
24 |
****256.547 |
****9358.934 |
25 |
****355.457 |
****9411.208 |
26 |
****383.132 |
****9350.734 |
27 |
****292.849 |
****9251.144 |
28 |
****365.719 |
****9044.882 |
(五)出让**面积:2.33平方公里。
(六)**储量:拟设采矿权范围内查明**量29928.8万吨,可采**量为27314.53万吨,其中水泥用灰岩矿可采储量为21527.19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可采储量为5787.34万吨。
(七)开采标高:+178m~+343m
(八)拟设生产规模:1500万吨/年。
(九)拟出让年限:19.7年(包含基建期1.5年)。
(十)勘查投入情况:****规划局委托**省有色金****地质大队承担储量勘查工作;委托**地****公司承担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工作。
(十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要求:中标人应按照出让方编制完成并经专家评审通过的《矿产**开采与生态修复方案》标准和要求严格执行方案,履行对新、老**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
(十二)绿色矿山建设要求:中标人要对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于矿山投产前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并积极申报省级或国家级绿色矿山。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没有违法投标的行为。
(三)投标人有下列情形的将被拒绝参与投标:有严重失信行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自然**部矿业权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名单或异常名录、存在自然**(原国土**)部门行政处罚未履行到位的。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自然人投标和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获取
(一)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8月12日至2022年8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此期间内,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单位授权书2份(如有授权);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如法定代表人报名需要提供身份证原件);
3、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如有授权);
4、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2份;
5、出让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要求的其他资料2份。
以上资料需验原件,授权书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新****管理中心四楼大厅(地址:**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中心四楼)。
(三)招标文件售价:免收。
(四)投标人所发生一切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投标人递交的报名资料和招标文件不论成交与否均不予退还。
六、出让方式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采用招标方式公开出让,本项目招标控制价:90540.98万元。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无效。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2年9月9日9:00时。标书代写
(二)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新****管理中心第一开标室(地址:**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中心四楼)。标书代写
(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确定中标人原则
本次招标采用百分制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并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如投标人少于3人的,按照相关规定停止招标或者重新组织或者选择其他方式交易。
八、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
本项目风险提示:
(一)矿产**开采属高风险投资,存在不能预见的地质、技术、环境、政策及外部实施条件变化等风险,部分有**储量报告的矿业权因地质勘查工作的局限性和成矿地质条件的复杂性,地质**(储)量与**实际可能存在一定出入,投标人必须自行评估与承担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谨慎决策。一旦中标,风险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不得向自然**等部门提出退款、索赔等要求。
(二)本次出让采矿权的**范围属老**,是以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对**省**市高庄乡黄家水泥用灰岩**的已关闭的2个采矿权进行**整合后重新设置的采矿权。中标人需在尊重历史和现实的原则下,本着遵守国家、省、市、县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露天矿山综合整治政策要求,自行解决除出让采矿权之外等方面的问题和矛盾,妥善解决矿山历史遗留问题,本项目的高风险因素由中标人综合考虑,由此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三)中标人因采矿活动的实际需要,临时使用国有或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草地时,须按有关规定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在矿山建设前和矿产**开发利用中,涉及土地、草地、林地、河道、水利设施、道路、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其他事项,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如未办理完毕相关手续致使中标人不能开采的,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四)本次出让不组织现场踏勘,对参与本次出让的投标者,视为已进行现场踏勘,知悉**现状,了解拟出让**的各种情况,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相关产业政策,并对出让文件内容和出让采矿权情况无异议并全部接受。
(五)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出让人不承担责任。
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载明的事项,以招标出让文件为准。公告如有变更,将及时通知所有投标人。
(二)出让**范围毗邻的村庄、学校、输电线路等不进行搬迁的,不得在爆破安全距离范围内进行爆破作业。
(三)其他要求:
1.中标人必须与****签订《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协议》,并按规定缴存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基金。
2.中标人必******厅《**省加快建设绿色矿山工作方案》(豫国土资发《2018》19号)、《非金属矿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建筑石料、石材矿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等标准进行绿色矿山建设。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处理方式
对本采矿权招标出让有异议的,须以书面材料形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异议书送达****或****。
十、公共**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提示
(一)投标人如在本次采矿权出让活动中以价格为由向其他投标人勒索财物的,一经查实,其行为将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二)通过“信用中国”等媒体、机构查询投标人信用信息,对投标人信用情况进行审核,如发现投标人存在失信行为的,将取消其投标人资格。
(三)中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交易结果无效,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其行为将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1、逾期或拒绝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书》的;
2、不按约定足额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金的;
3、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事实的;
4、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违法违规手段中标的;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共**交易领域的失信行为。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中华人民**国自然**部、****、新****管理中心网上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出让人):****
地 址:**市人民东路甲2号
联 系 人:秦 龙
电 话:186****3133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自贸试验区**片区(郑东)心怡路东、站西二**易元国际25层
联 系 人:毕良辉
电 话:151****6315
十三、监督部门
**** 联系电话:0373-****365
****
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