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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形式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审批意见 |
1 | 圣耀生物质颗粒燃料建设项目 | 报告表 | ******公司 | **** | **省**市**县元坑镇九村村232号 | 项目年产生物质颗粒燃料6000吨。 | (见附件)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传 真:0599-****480
通讯地址:****环境局 **县南北街23号
邮 编:353200
附 件:南环审函顺〔2022〕12****环境局关于****圣耀生物质颗粒燃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