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告字〔2022〕05号
****政府批准,****委托****以拍卖方式出让**区(2022)20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建筑限高(米)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化率(%) | ||||||||
| 2022-20 | **市**区东部新区学苑大街东侧,清盐西街以西、****侧、**东大道北侧。**:张家宜子村地、南至:张家宜子村地、西至;张家宜子村地、北至:张家宜子村地 | 61820.77 | 居住用地 | 小于等于2.0且大于1 | 小于等于28% | 大于等于35% | 小于等于54米 | 70年 | 18330.726 | 其他具体要求请参照相应地块的规划条件 |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以上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只接受现场申请(报名)、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其他方式申请(报名);申请人应在本公告约定时间内****交易中心****中心接受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方可申领拍卖文件资料。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2022)20号地块起始价为18330.726万元,增价幅度为10万元或10万元整倍数。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8月24日至2022年9月12日17时(上班时间),****交易中心****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并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2年8月24日至2022年9月12日17时(上班时间),****交易中心****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2日17时,竞买人资格确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2日17时前。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定于2022年9月13日10时00分****交易中心****中心举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事项
1、本次出让地块内如有空中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网及线路、人防设施、电力设施、热力燃气设施、铁路线、建筑垃圾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有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2、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拍卖出让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约,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建设需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本次拍卖具体要求和详细内容以拍卖文件为准,未尽事宜由****负责解释。本次拍卖活动如有变动,将另行公告。拍卖成交后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土地出让金,未竞买成功的7个工作日内收款方退还竞买保证金。其他详情请见拍卖出让须知和规划设计条件。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兴西大街9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35****8986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