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9号令)的要求,现将《****年产40万克拉高品级培育钻石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全文本进行公开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年产40万克拉高品级培育钻石项目
建设地址:**市**县产业集聚区河朔大道088号
建设内容:项目产品为高品级培育钻石,年产40万克拉。项目构筑物主要包括1#合成车间、2#合成车间、3#合成车间、4#合成车间、后处理车间、组装车间等。原辅材料主要为叶腊石粉、**石粉、铁镍触媒、石墨、陶瓷组件、金属组件、单晶等,能源消耗主要为水、电;项目产品为培育钻石,生产工序主要包括原材料制备、组装、高温高压合成、后处理,其**材料制备主要包括叶蜡石环、叶蜡石块和**石环的制备,后处理主要包括组件拆除、一次泡酸及清洗、二次泡酸及清洗、烘干、检验、包装等。
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县产业集聚区河朔大道088号
联系人:宜娟
电话:139****9090
邮箱:****@163.com
三、验收检测单位基本信息
验收检测单位名称:******公司
单位地址:**省**市洛****学院赵村生活区6排1栋2号楼
联系人:王治华
电话:186****1302
邮箱:****@139.com
四、验收结论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该项目逐一对照核查,经认真核查,该项目各项污染物排放检测结果均达标,环境保护设施已按要求全落实,未发生重大变动,建设过程中未造成重大污染,验收检测报告不存在重大质量缺陷,验收合格。
五、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自2022年8月24日至2022年9月21日止。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写信、电话等方式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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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24日
****年产40万克拉高品级培育钻石项目-验收监测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