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2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县2022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开标会议于2022年8月24日上午9:00时(**时间)****交易中心准时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县2022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
项目编号:****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评标总得分:82.61分
投标报价:****655.26元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标准:合格。
工期:120日历天
资格能力条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拟任项目经理:宋**
项目经理证书编号:豫241****57837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5)00376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评标总得分:78.26分
投标报价:****321.91元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合格。
工期:120日历天。
资格能力条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拟任项目经理:曹高俊
项目经理证书编号:豫241****76446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21)00027
第三中标候选人:焦****公司
评标总得分:76.85分
投标报价:****925.41元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合格。
工期:120日历天
资格能力条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拟任项目经理:王教华
项目经理证书编号:豫241****22840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8)00752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22年 8月26日至2022年8月 30日(不少于3日)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七贤大道515号。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134****7873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小营工贸区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55****4362
监督部门
****水利局 电话:0391-****334